俗世多得是螢燭之火,哪管你來處清不清高。
第二天,上班的時候,枕戈見我走路一瘸一拐,趁大家不注意,拉我到茶水間單獨問話。
“你腳怎麼了。”枕戈擔心的問。
是的,他聲音溫柔,表情惶恐,擔心兩個字赤裸裸的掛在臉上。
總之,不管枕戈心裡到底有幾分擔心,在明面上演出了十分擔心。
“昨天不小心摔的。”我中規中矩的回答,然後轉身欲離開。
枕戈從背後抱住我,貼在我耳邊說,“按照平常,這時候你應該哭鼻子了,現在卻一臉平靜,我猜,你因為我昨天沒有下樓見你,生氣了。”
你猜,你猜個大頭鬼。
我掙脫枕戈的手,滿臉通紅,面對面看著他,小聲地說,“這是公司,注意一點。”
話還沒有落音,枕戈直接吻了過來。
彷彿天花板灑落威士忌,玫瑰開滿茶水間,溼漉漉的吻,發燙的耳朵,還有兩顆不怕死的心臟。
是真的愛我嗎?還是要玩弄我,撕毀我,再無情的拋棄我。
枕戈啊,枕戈,你自己分的清楚嗎?
我被動的站在那,身體酥酥的,直到枕戈停下來,認真的看著我,他眼睛笑得彎彎的,少年感十足,說出來的話卻很欠揍。
“木北,我發現,你居然不會接吻。”枕戈篤定且不可思議的說。
是的,我不會。我只會親,不會接吻。
談過戀愛的人,都知道親和接吻是不一樣的。我也知道,但是我不會,我還沒學到這步,就跟橙子分開了。
我很慚愧,並惱羞成怒的在枕戈肩膀上咬出了一個帶血的牙印。
我猝不及防的咬過去,枕戈疼得雙手握緊拳頭,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也沒有推開我,只是等我咬累了自己鬆開口。
“就這?”枕戈看了看肩膀上的牙印,一副壯士不怕死的樣子,繼續挑釁我。
我氣的跺腳,又在原來的位置咬了上去。
枕戈用另外一隻手抱著我,他是疼的,可他動作好輕,輕到別人看見了,會以為我在假咬。
可我是捨得的,我甚至希望傷口深到留下疤痕,以此標記我曾經熱烈的路過此人。
“不玩了。”我鬆開口,把枕戈手甩開,得意洋洋的吐出這三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