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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集 林黛玉 大義拒命婦 (1 / 3)

戴權趕到榮喜堂時,梅翰林已經手足無措不知該如何是好了。

賈母深諳朝堂規矩,用的法子也巧。先請丁憂,再請奪情。用的是黛玉年幼又是孤女,如何能自己在姑蘇老家守陵。多有不便不說,三年後黛玉正好十六,婚事都要提前預定,她去丁憂,怎麼能談婚論嫁,等她除服了再談,有些晚了。

人倫大事,聖上也要酌情,總不能姑娘成了孤女,還要成了大女,真要是嫁不出去,朝堂和聖上管不管?

梅翰林實在沒想到賈母是要奪情,我們不要命婦的賞賜還不行嗎?就當一個民女安生等著嫁人,又有何不可呢?

正手足無措時,戴權哈哈笑了兩聲,從門外走了進來。

“老誥命,聖上口含天憲,焉能朝令夕改?人情是人情,聖意是聖意。要是人情能左了聖意,天下哪裡不是人情?”

隨著話音,戴權在龍禁衛和小黃門的拱衛下,昂然而入,衝著先帝御賜的《榮喜堂》匾額躬身施禮。

賈赦和賈政兄弟倆,急忙接了出來。心裡也是吃驚,他是何時來的?

宣旨也是有講的。

朝堂上擬的聖旨,稱為明旨,要點六部九卿中一人去宣。意為滿朝文武皆知並無異議。

若是在後宮內皇上自己擬的旨,也分詔御和制御。

似戴權這等的總管,能讓他去宣旨的人家可不多,而且,去了就是詔御,那可都是大事。

所以戴權冷不丁的出現在賈府內,賈赦和賈政心裡都慌。

賈母目光閃爍,心裡盤算著戴權來的意思。她不讓黛玉要宜人的身份,確實是為了寶貝孫子賈寶玉著想。

看著黛玉無依無靠是挺可憐,可有一件事,是她不能放手讓黛玉自己去活的理由。林如海變賣祖產的所得,可不止二百萬兩。是整整三百萬兩。

四代列候,官最小的林如海都是個巡鹽道,不用自己貪墨什麼,外面送的就夠攢下一份幾代吃喝不愁的家業。

事實也是如此,託付給賈府的嫁妝,就有數十萬之財,其中賈敏的嫁妝是原封不動的送回來外,還有各莊園、鋪子的生息。都是賈敏一手經辦,指明瞭給自己女兒留下。

林如海賣的是自己家祖產,可這些是當孃的用自己嫁妝錢添置的產業,林如海怎麼捨得去賣。

所以說,外面看著林黛玉什麼都沒了,要指著賈府養活。內裡卻是依然是個能錦衣玉食的世家女。

賈母怎麼捨得黛玉啊,疼“她”還來不及呢,讓她走了可還行,那不是人財兩空了嗎!

“見過老誥命。”

“總管不必多禮。還請恕我家招待不周。”

戴權明白這是在挑他的禮,臉上帶著笑分說了一下:“咱家是來探監的,所以未曾通報貴府。看著貴府能優容聖上軟禁之人,聖上知道後,必定是龍心甚慰。”

賈母不置可否,現在幾家合在一起謀求御馬監的生意,正是關係緊密的時候,不能因小失大。

命人給看了座,也請梅翰林喝茶,關上了榮喜堂大門,只留下一個林黛玉在屋裡,等著他們商談的結果。

梅翰林當先發問:“老誥命,這是對女兒家好的事,如何就不允呢?三年後不過十六,憑著命婦的身份,進哪家門不得供著她,還怕什麼嫁不出去?您若是同意,我有心與府上連個姻可好。我家兒子年方十五,等她三年卻是正好。”

一席話把賈母給問住了,甭管梅翰林的話是真是假,自己再拿黛玉嫁不出去的理由說話,怕是站不住了腳。

戴權咳嗽一聲:“梅大人,你家兒子要娶幾家媳婦?不是早有婚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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