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追了。”
還沒走遠的馬車中,阿瑤隱約聽到此話終於放下心來。
三年前,八月十七。
從琴歸羽手中借得青龍劍後,阿瑤不敢多做停留便直接離去,畢竟青龍劍這種神兵只要出世便是江湖劫難。不過這也導致阿瑤不清楚杜汐兒得身世,當時琴歸羽雖然知道阿瑤借青龍劍的原因,但是由於杜汐兒身上有傷,琴歸羽沒有詢問具體變故原因,所以就這樣錯過。不過後來了解情況後,便在與阿瑤的書信中做了說明。
按照杜汐兒所言,鬼門十三子要找的便是蠱師鼎,只是杜仲年當時似乎並沒有將蠱師鼎帶在身上,甚至可以說他根本沒有獲得真正的蠱師鼎。因為按照阿瑤所獲得的訊息,真正的蠱師鼎被沉入了苗族南方的萬峰湖深處。
蠱師鼎,是昆明內亂的重要原因。
多年前各族在大理、蜀、楚的壓力之下結為同盟,定名為“昆明”,並以一個翠玉小鼎作為象徵,此即為蠱師鼎,只是當年還並沒有名字,也僅僅是一個象徵。
後來經過多年發展,苗族以煉蠱之法強盛。
巫蠱術曾肆虐如今的吳越、南漢、湖南等地,可以說整個中原都不曾倖免於難。
魏晉之際,天下擾攘,天無道而鬼道昌,妖魔當道,巫術橫行。
亂世,正是這些不潔之物滋生繁衍的最佳土壤,當時蠱術之氾濫猖獗,影響深而遠。詳盡的蠱術記錄便從那時就紛紛問世。而且當時蠱的形態變化莫測,有如妖怪,使人防不勝防,不僅毒蟲可為蠱,甚至豬狗牲畜也能煉蠱。
幹寶於《搜神記》中記載:鄱陽趙壽,有犬蠱。時陳岑詣壽,忽有大黃犬六七群,出吠岑。後餘伯婦與壽婦食,吐血幾死,乃屑桔梗以飲之而愈。蠱有怪物,若鬼,其妖形變化,雜類殊種,或為狗豕,或為蟲蛇,其人皆自知其形狀。行之於百姓,所中皆死。
意思大致上是說,幹寶的伯母跟一個犬舍老闆娘吃了頓飯,回來吐血不止,差點死了。幹寶透過調查取證,得出結論說,這家人養的不是一般的狗,而是“犬蠱”。犬蠱與常見的蟲蠱不同,更像驅役怨靈、豢養妖怪。
南朝宋大臣顧覬之任吏部尚書時,國內出了一件奇案,有人喝酒後生病,腹痛如刀攪,嚎啕終日,吐出十幾枚蠱蟲,臨死囑咐妻子,要她剖開自己的肚子檢視病症。死後妻子切開他肚子一看,發現臟腑已經完全碎成了渣,可見蠱毒之烈。
是以歷朝歷代都禁止養蠱,對於蠱師刑法之嚴格,希望以此來禁絕邪術:漢《賊律》有律:敢蠱人及教令者,棄市。《唐律疏議》有言:諸造畜蠱毒及教令者,絞。不僅一律處以死刑,從北齊到隋唐,律例還把蠱術列入“十大惡”,與謀反、弒父、殺母之類大罪一樣,不允許被赦。
因此多年下來,那類怪物似的蠱術已經失傳,不再有人能夠煉製,此刻看來更像是鄉野怪談。但是蠱蟲類的煉製因其個頭較小,方法一直流傳了下來,並在苗疆被髮揚光大。
是以如今提蠱必定提苗疆。
煉蠱應在五月初五,因為這日便是“五毒日”,此日暑氣最酷,毒氣最盛,是毒蟲的吉日。取百種毒蟲相殘殺,最終唯一勝者為蠱。蠱成後,三年之內必以之殺人,否則蠱師遭反噬,這也是為什麼江湖中談蠱色變的原因。
阿瑤是苗疆女子,自然從小就有接觸此道,因為她也是一名蠱師。
有傳說,蠱師同蠱之間存在休慼相關的聯絡,這讓讓蠱師變得強大同時也更脆弱,蠱師籍由這種聯絡驅使蠱蟲,另一方面,這種感應也正是蠱師的命門,蠱在人在,蠱亡人亡。
阿瑤搖搖頭:“這種說法是無稽之談,蠱蟲詭異難以控制,所以難免會有蠱師不小心中了自己的蠱毒,因為並非是被蠱蟲所殺,所以就有人說是遭到的反噬。”
唐後多年,江湖亂世,蠱師大興,蠱術得以發展,這也是苗族興盛的原因。
一次意外,苗族一位蠱師發現了昆明聖物小鼎竟然有吸納百毒的功效,突發奇想將其偷走煉蠱。結果發現小鼎不僅能夠吸納白毒,更能夠增加煉蠱的成功率,即便不在五月初五“五毒日”那天,由於鼎中毒氣旺盛也有極高的成功率,同時因為吸納百毒的緣故可以增加蠱蟲的威力,甚至將蠱蟲養於鼎中可不必擔心自己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