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母見到元春賜下的節禮,項南與林黛玉、史湘雲、薛寶釵的相同,也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經過仔細考慮之後,便也決定順她的心意。
一來,賈家今時今日的勢力,的確不必再攀附任何權貴。娶北靜王的女兒,跟娶薛寶釵,其實沒什麼大的差別,都不過是錦上添花而已;
二來,元春好歹是皇后,將來還會是太后,是賈家身份最尊貴的人,她的意見不能不考慮。
況且當年元春為了賈家,小小年紀就被送進了宮,不知道吃了多少苦頭。單論這一點,她都願意成全大孫女。
因此最終項南的婚事就這麼定了,林黛玉為世子妃,史湘雲、薛寶釵為側妃。
隨後賈家正式向林家、史家、薛家提親,而林家、史家、薛家自然是千肯萬肯,沒有不樂意的。
就連嘉興帝聽聞此事後,都特地頒下聖旨玉成此事。如此一來,這三樁婚事等於是皇上賜婚,那就更不得了了。
林如海、保齡侯史鼐、忠靖侯史鼎、薛姨媽自然都覺得非常榮幸。畢竟這可是皇帝賜婚,一般人哪有這樣的福分。
因此三家都非常高興,和賈家一起開始籌備婚禮,什麼納吉、納徵、請期等等。而結婚的時間就定在兩年後。
一則孩子們都不大,項南不過十六歲,林黛玉、史湘雲不過十五歲,再等兩年正好;
二則項南是王世子,他的婚禮自然要精心準備,不要說結婚所需的各種物品,單是房子就要好好籌備一番。
大觀園雖好,但那是元春的省親別墅,屬於是“皇家所有”。不過是元春疼愛兄弟姐妹,願意讓他們住進去而已。
可是不能用作項南的婚房,不然將來元春回家省親,可就沒地方下榻了,因此必須要另外蓋房才可以。
為此賈家特地在榮國府西部買下了一百五十畝地,大興土木,為項南建造世子府。
連皇上都專門從內庫撥了五萬兩白銀,並派了給皇上修建園林、宮殿的能工巧匠來建造,可以說規格是極高的,甚至比寧國府、榮國府建的還氣派。
畢竟寧榮二府只是國公府,而項南的是世子府,並且規格是按照皇宮規格建造的。
……
項南與林黛玉、薛寶釵、史湘雲的婚事定下來之後,他便搬出了大觀園,回到了原來的住所。
一來,他年紀也大了,不是小孩子,理應守些規矩,不能再在內幃廝混;
二來,他和林黛玉、薛寶釵、史湘雲的關係已經不同,從兄弟姐妹成了未婚夫妻,自然也要守禮。不能再像之前那般肆無忌憚。
否則就算他們自己是清白的,在外人看來也不成體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