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夥計”,弗蘭克激動的說道,“我們要是能賣掉這二十顆彩鑽原石,至少能有58萬美金。
留下28萬備用,剩下的30萬美金做本錢,再去獅子山幾次,我們就都是百萬富翁了。
在邁阿密買棟海邊別墅,買條遊艇,享受人生才是我們今後應該做的”。
“呵呵”。
李長亨鄙視的笑了笑。
不過,弗蘭克此時才16歲,百萬美金就滿足也很正常。
可既然看過血鑽那部電影,李長亨心裡很清楚,無暇級彩鑽的價值至少是無暇白鑽的五倍,甚至十倍以上。
這批鑽石,賣不到一百萬美金,他就把鑽石全吞了。
而一百萬美金在68年只值25萬英鎊。
而且以弗蘭克這種態度,就算給他一百萬美金,用不了幾年也會被他花的差不多,最後不得不再次想著如何賺錢了。
不過,這事和李長亨無關,除非弗蘭克是心甘情願的當小弟,要不然憑什麼一直關照他。
“鑽石給我”。
弗蘭克楞了一下,很快清醒過來的說道,“沒問題,你負責銷售,我負責運鑽石”。
本來就有試探心思的李長亨,滿意的把二十顆彩鑽全收進口袋裡。
“給你二十萬美金,有問題嗎?”
“沒問題,當然沒問題”。
這筆彩鑽弗蘭克是有三分之一份額的,現在李長亨多給了6700美金,而且能很快拿到現金,他當然滿意了。
倆人找了一家酒店,開了倆間房住下。
第二天上午十點,從瑞銀紐約分行的保險箱裡,用個揹包裝了二十萬美金舊鈔給弗蘭克。
李長亨笑著道,“你要是真打算跟著我賺錢,今天就去倫敦,住進騎士橋邊上的沃德酒店,我一個星期內會去找你”。
“沒問題”。
弗蘭克傻笑著一手抓著好幾萬美金,錢就在手裡,當然李長亨說怎麼做,就怎麼做。
就算不知道李長亨為什麼讓他去倫敦,但面前這二十萬舊鈔可不是假的。
而且他心裡隱隱擔心的是,自己面前這位校友兼朋友,兩個月前還窮的連坐公交車和吃晚餐的錢都沒有。
可現在才兩個月過去,居然隨手就拿出整整二十萬美金的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