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5點,一身普通人打扮的弗蘭克,照例坐著破舊的地鐵,穿過威廉斯堡大橋。
用巴掌大小的望遠鏡觀察著橋下集裝箱貨櫃上,是不是出現用來和李長亨聯絡的電話號碼。
本以為又得失望一次,卻驚喜的發現一個寫著‘已租’的集裝箱上,清晰顯示著一組用白色塗料,塗寫的電話號碼。
上帝,亨利那混蛋總算回紐約了。
腦子急速運轉全力記憶這十位數字,然後嘴唇顫抖的嘀咕著,“後四位8627乘以2,只取個位數就是6244”。
心裡不停重複著,正確的十位數字的電話號碼,弗蘭克一下地鐵就在地鐵站裡,用公用電話撥打了過去。
“喂,這裡是雷德曼便利店,您有什麼需要?”
便利店?
弗蘭克疑惑幾秒,在對方催促下,腦子一轉問道,“是不是有人讓你等一個電話?”
電話那頭的人楞了一下,很快就回複道,“先生,您姓什麼?”
“阿巴、、”。
阿巴內爾還沒說完,弗蘭克立馬想到,十多天前和李長亨分開時,自己副機長身份上的姓名是弗蘭克霍普金斯。
連忙改口道,“我姓霍普金斯”。
“那就沒錯了,先生”。
電話那頭的人說道,“有人讓一個孩子,拿著裝有十美金現金和一句話的信封給我。
讓我轉告你,今晚十點,會在當初同樣時間見面的地方等你”。
同樣時間見面的地方?
弗蘭克很快就想到,曼哈頓中城區的那家咖啡店。
該死的亨利。
不過,心裡雖然罵了李長亨一句,但弗蘭克卻在慶幸李長亨還是那麼謹慎。
這四天被逼得有些睡眠不足的他,這才大大鬆了口氣。
最少58萬美金的燙手山芋,總算能交到別人手裡了。
結束通話電話,手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襯衫內,脖子上一個金屬項圈。
快步跑進剛進站的一輛地鐵,心裡不由得意的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