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愛車裡,十輛有八輛是敞篷車,這個天氣開出去, 沒一會車廂裡水就滿了。
這個節骨眼,我怕他瘋勁兒上頭,一腳油門踩進雨水裡,頂風冒雨地往外沖。
早就勸他把跑車換成飛車,也送過他不止一輛飛車,他卻總覺得飛在天上的車少了輪胎與地面摩擦的感覺,就失去了開車的趣味。
所以飛車是出行工具,跑車是他出門玩樂時開的大玩具。
他口中的“茵茵”像他一樣喜歡跑車,他今天是藉著約會為藉口約人出來的,開的肯定是跑車。
我這麼想著,給朋友打了個電話過去。
他沒接。
奇怪,如今智腦作為通訊與身份驗證工具被隨身攜帶,除非遇險或沉睡,否則幾乎不存在接不起來電話的情況。
剛才他還在群裡點定位,現在怎麼就接不起電話了。
我暗暗皺眉,給醫生回了條訊息,讓司機掉頭往朋友那邊去。
朋友發資訊時在酒吧,這是個清吧,也是他名下收益最高的一家酒吧。
他確實為女友研究了一款適口的小甜酒,原本他打算與女友先在酒吧碰面,再把人帶去聚會地點的。
這樣也可以營造“突然聚會”的假象,不至於猜測錯誤之後,搞得太尷尬。
如今,無論是稍顯偏僻的酒吧,還是他火紅色的敞篷跑車,都成了他出門的阻力。
飛車速度很快,短短幾分鐘就到了酒吧,我正看見有個女孩,往他懷裡塞了一把傘,然後頂著揹包跑出了屋簷。
朋友猝不及防之下,只得眼睜睜地看著那女孩跑進水霧裡,沒了影子。
揹包起不到任何遮擋的作用,雨水轉瞬間就將女孩淋了個濕透,衣服貼在她的身上,因為材質原因,並不太過貼身,令人尷尬,卻也能隱約窺見女孩優美的曲線。
她消失在水霧裡。
我讓司機停在朋友面前,“雨太大,進來說。”
他坐到我旁邊,帶進車廂一股冰冷的水汽。
他懷裡還抱著那把傘。
傘沒什麼特別的地方,就是一把很普通的三折雨傘,藍黑配色的格子圖案,讓它看起來越發尋常。
我問,“剛才的是誰?”
“不認識,估計是個,覺得我可憐的好心路人。”
朋友自嘲地笑了笑,將傘放在後座的櫃子裡。
說來也怪,朋友上車之後,雨就變小了。
眼看著烏雲便被陽光刺破了,天色放晴,渾身濕透的路人呆呆地停住了腳步,剛從便利店裡搶到傘的顧客看著太陽,發出一陣陣罵聲。
朋友的一身意氣,卻好似烏雲似的,也隨之散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