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從哪裡開始改變的。
是從被蠱蟲操控出的愛意,還是從見到他滿身傷疤泡在血水裡?
是從失去記憶時他最先找到我身邊,對我說“總裁,我來接您”,還是從呼吸糾纏的旖旎夢境?
是從下意識買下的手套,還是從被囚禁房間中的荒唐歡好?
好像都不是。
就像是朋友問,到底喜歡他什麼,其實也想不出太具體的原因。
我只覺得,那天他站在陽光裡,金色的光斑,落在他肩上與胸口,如同跳動的金色心髒,很是漂亮。
他握住檔案的手,手指修長,手背的筋脈繃起,淡青色的血管微微凸起在白皙的面板下,如同精美的藝術品;
他安排工作時的冷靜自若,有條不紊地下發一個個命令,卻從不居功,永遠沉穩,永遠微笑;
他偶爾洩出一絲狡黠,像是藏得很好的狐貍,悄悄伸出肉墊拍你一下,轉頭看過去,它又故作懵懂,讓人想抓住他的狐貍尾巴。
他跟在我身邊太久,久到我已經習慣了他站在我右後方,笑著對我的所有命令點頭,一絲不茍地回應我,“好的,總裁”。
他們都說他沒存在感,在我眼中,他卻是矮草間生長的白楊。
初遇那天,他獨自站在人群中,明明是首功,卻無人問津。
面對這樣的場景,他眉眼淡然,好似已經習慣,依舊脊背挺直,嘴角帶著溫和的笑意,一片從容。
直到我上前去,問,“你要不要跟我走?”
他眼中閃過訝異,像是平靜無波的湖面,被投入一顆石子。
此後,他跟了我十年。
我做過很多筆投資,助理是最劃算的一筆。
他是萬能的助理,是每一個老闆都喜歡的下屬。
但我不想他繼續做我的下屬。
我想他做我的愛人。
我搖搖酒杯,將咖啡一飲而盡,“喜歡就是喜歡,哪有那麼多原因。”
朋友滿臉震驚,“一條也說不出來?”
“我和他相處太久,一條條列,要列到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