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文天祥感嘆道:“啊,那豈不是說,訟師的作用極大了?!”
那個訟師驕傲地說:“我自從精學了聯邦帝國的法律之後,代理的案件有五百餘起,其中敗訴者不過七八起偌大個八道河城裡,幾千個訟師中,我若排第二,沒有敢排第一的!”
文天祥真心明白了,為什麼聘用他時花費這樣大但是他又說:“那尋常公民僱傭不起訟師又會如何?”
那個訟師說到這裡嘆了口氣:
“我的訟師樓,一共有三十餘名成員,每年都有免費為公民打一百多起官司的義務連我每年都要分到兩三起呢。”
文天祥不由得不陷入了沉思。
事實上,大宋政府的一切政務活動,都是在大宋官家的名義下進行的。
只有大宋的官家才掌握最高司法權,有時不但親自審決重大案件和發動詔獄,並且對全國的司法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大宋官家的司法監督作用,不同於中央和地方監察機關的法制監察。
御史臺、諸路提點刑獄司等參加重大案件的審判和稽核各路刑獄案件,主要是對審判的合法性和司法官的活動實行監察,必要時向大宋官家直接報告。
大宋官家則是直接控制和掌握全國的司法審判。
這是保持皇權至上的一個重要象徵!
但是,在聯邦帝國這裡卻變了樣子竟然由審判團來負責最後的審判!
那個訟師幽幽地說:“也好民間的糾分由民間按照法律來解決,官府無需為此勞神,當然也就沒有了某高官會上下其手的機會;我們的國王與王后,他們每年都有唯一的特赦權力”
民間的糾分由民間解決?
哈哈,這樣好啊,無論對錯冤假,這都是公民審判團的責任,就算有權有勢之人也無法操縱案件呢。
哈哈哈哈高明啊。
接下來的審判過程中,由於這個案子沒有太多人注重,前來法庭旁聽的人不多,唯有文天祥與南孔家族的旁人堅持聽審。
那個訟師果然老練,在法理和道義,公正與公平上大做文章,這讓審判團的成員聽了後頻頻點頭。
而北孔所請的訟師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訟師,他只會拿出遼、金和韃靼等強盜大頭目發給他們的敕令,還有一些遼金元三代的證明檔案。
而當那個訟師最後拿出同南孔家族提供的,他們當年被迫被驅離曲阜的證明後,文天祥便知道自己贏了這場官司。
果然,三個小時後,由普通公民組成的陪審團裁定南孔家族的成員有權力分享北孔在曲阜地區的權利。
儘管文天祥在此事上並無收穫,但是,他仍然極為高興!
這算是一個懲罰!
那些擅於借用投降的辦法來保全的人必須受到懲罰,必須付出代價!
所以,當國王請他寫那幅對聯時,文天祥認真給寫了。
不得不說,他現在的手法越來越蒼勁有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