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慶當然也沒有想到這件在他看來不起眼的小事情竟然也會被官府裡的巡警插手……當他親自到登州巡警房做了筆錄後,心裡有些驚慌。
他的心裡同時還在慶幸呢,幸好那金蓮沒有喂那個該死的矮子鼠毒強……若是那個矮子此時死去,此事必將暴露!
聯邦帝國的巡警真是天殺的一般,他們管事情管到了人的家裡面!
真是管的太寬了!
不過,讓西門慶真心害怕的是,那些巡警們真的不受賄……他連試一試的勇氣都沒有,他已經看到過,聽到過好多起因受賄而被判勞役數年十數年的案例了。
也不知道是哪個壞蛋能想出這樣的辦法,說是施賄者無罪,而且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受了自己的賄賂,便可以舉報對方,查證後不僅可以把賄賂全都要回來,還會得到大把的加賞呢……這個規定也是天殺的!
這樣的小案子一般直接由巡警房的隊長判決了他判雙方都有過錯。
按照規定,西門慶與潘金蓮的行為有傷風化……他們不應該在公共場所那個,需要罰款五貫錢鈔或勞役十天。
按照規定,武大郎有私闖私人馬車車廂的過錯,他被蹬傷,那只是意外,完全由個人負責……他則需要罰款三貫錢鈔或勞役五天。
那個巡警房的隊長判完這件小案後用鄙夷的眼神看著西門慶,說:“聯邦帝國沒有通姦罪……但是民眾們的心裡有數……這樣的事情還是少一些為好……當然,我沒有權力管這些。
若是對巡警房的處罰不滿意……你們可以去登州法院起訴,要求我們重新審判或者由法院親審。”
西門慶嚥了一大口唾沫,口中連連稱是,聲稱自己決不會去起訴,然後交了罰款,簽了回執後趕緊離開巡警房。
一秒鐘都不想在這裡停留……他根本不想上訴,這樣的事情畢竟不是好聽的事情,若是被族裡的長老知道了,少不得要罵自己一番。
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武大郎在醫院裡被大夫診斷為胸椎骨折,至於口中的鮮血,那是掉地時牙齒咬破了內唇。
這隻能靜養……可以服用一些舒筋活血的藥物。
武大郎只能直挺挺地躺著,還好,那些護工也果然盡心,上下給他收拾的很乾淨。
武大郎有些不安,他心裡很關心這裡的費用,多次詢問後,方知價錢遠非他想象的那樣昂貴,頓時安心下來。
那護工說:
“這樣的醫院哪裡會以贏利為主?花費大的是那些私人醫院!
那裡是我們尋常人能去得起的嗎?一份午飯都要兩貫錢鈔!
聽說那裡的醫生有的是從太醫那裡高價招募來的全都是一些大商大戶人家去那裡,他們啊,嫌我們這裡的條件差,用藥價錢低廉。
我們這樣的醫院呢,是我們的國王用自己的產業一直在補貼呢……還有那菸草之物的稅那樣重,除了給了教育投入外,大多也投入到這裡……你可能沒有注意到那醫院門口的石碑呢,那上面全是向登州醫院捐獻善款的人名……聽聞向醫院捐獻善款會帶走自己身上的疾病國王和王后還動不動就捐獻出大筆的錢鈔天神保佑,天神保佑,讓他們一輩子沒病沒災的。”
那個護工合十,閉著眼睛還在不停地嘮叨著:“過兩天我再捐上幾百文,雖然上不了那石碑,也能帶走我身上的小病”
武大郎其實聽了一半就不在聽了,他則在心中暢想……那巡警一定會給那一對狗男女定下大罪的,最好浸了豬籠……不不,我家娘子只是受了欺騙,放她回家,讓我喝斥幾句就行了……西門慶定要浸豬籠……我要親眼看著他淹死。
大宋則是有通姦罪的。
但是大宋政府創造性地立法規定“奸從夫捕”,
這是什麼意思?
其實就是妻子與別人通姦,要不要告官,以丈夫的意見為準,這一立法表面看起來似乎是在強調夫權,實際上則是對婚姻家庭與妻子權利的保護,使女性得以避免受外人誣告。
大宋的法律認為通姦罪是屬於“親不告,官不理”的民事罪,如果丈夫可以容忍自己戴綠帽子,法庭就不必多管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