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闆,我們這邊很簡單,為了避免大家都不好意思,請您明天到我們事業部來,我們和平解約,誰也不用賠錢。”
張經理在電話裡頭迫不及待要求李海峰來解除剛簽訂一週的合同,他也是比其他人更加在意這些事情,畢竟關係到自己飯碗的事情。
“張經理,你誤會了吧,目前為止,我們什麼事情還不知道,你這樣就等於讓我承認是冒用他人商標。”
李海峰一下子就猜出來,就是張經理這個欺軟怕硬的傢伙在迫使自己解除合同,從第一次見面開始,這個人就是不值得信任的。
“那你有辦法打贏官司嗎?我查過了,你居然沒去註冊商標,而新銳這個名字早就被人註冊了。”
張經理連臉面都顧不上了,他認為李海峰這邊肯定是打不贏這場官司,理虧就是李海峰那邊,自己和其他人今早擺脫這個事情就好了。
他的想法很是現實,直接和平解除合同,李海峰那邊就不要討回之前已經贊助的東西,自己才好趕快去開發一個新的客戶。
“那你就搞錯了,法院一天沒有判定,我們的合作都繼續,你們可以選擇暫時不宣傳我們的服裝,至於合同的事情,到後面再說吧。”
李海峰說完話就把電話給掛了,他生氣是有兩個原因,一是張經理那邊急著要明哲保身,二是這個事情真的不好解決。
當初李海峰就是太匆忙了,忘了去工商部那邊註冊或者核實,要是發現新銳這個商標已經被註冊,自己換一個就好了,沒想到現在對方告上門來了。
而且還是在新銳童裝剛剛收到大眾認可的時候,一下子來了這一場官司,這樣對一個剛創立的品牌是一個巨大的打擊。
李海峰抱怨自己當時做事情太粗心大意了,以為1988年的工商環境,沒有人會這麼在意一個程式,自己之前三家公司都是先經營,後辦理相關手續的。
現在一下子踢到了鐵板上,疼得不要不要的。
“李老闆,工廠那邊有事情發生,你的電話一直有人在用,我於是就跑了過來。”
東旺說完話就在原地大口喘氣,他一路從城南,騎著二八寸來到了市中心,就是要把工商部的處理結果告訴李海峰。
目前生產出來的新銳童裝全都被扣押了,這可是一個重大的打擊,要是這個商標侵權官司不盡早解決,這兩萬件童裝的下場可想而知。
或許可以貼上另外一個沒有任何糾紛的商標,然後再進行銷售,只不過之前做過的事情又得重新開始,特別是電視臺那邊。
一旦更換了商標,電視臺那邊肯定會提高贊助費和相關的限制,到時候話語權是在電視臺那邊了,李海峰就不喜歡被人牽著鼻子走。
但真的要跟對方爭奪這個商標的歸屬權,估計官司會打上很久,中心城之前就有一宗類似的案件,打了整整五年的官司。
最終結果是兩家和解,因為五年的時間裡,基本耗費了兩家的財力,就為了一個商標,所以這也不是一個很好的案列。
現在最好的辦法,那就是李海峰跟新銳商標的持有者,雙方達成共識,同意把這個商標轉移給李海峰名下,否則就得從上面兩個辦法中挑一個。
“你還有事嗎?”
李海峰看著東旺還沒離開,一臉怒氣的看著這個人,自己現在已經火燒眉毛了,這個傢伙還這麼不識趣嗎?。
“李老闆,是這樣的,我們之前只給您製造衣服,所以沒有其他訂單,款項的事情是不是可以現在就結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