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讓徐氏徹底炸毛,“老孃管他們接不接受,我就樂意這樣!”
發現自己勸不動人之後,袁氏也放棄了。
“不說這個,今兒找大嫂有別的事。”
“什麼事?”徐氏狐疑地看著袁氏,“麻煩事別找我,我可沒有那麼大能耐,幹活也別找我,手指頭都不想動,更別說幹活。”
“是孩子讀書的事,”袁氏壓低聲音指指外面,“石家這位老爺子識字,荀逸那孩子正跟著讀書,我琢磨著能不能讓家裡孩子都跟著一起,不拘讀出什麼名堂,會寫自己名字也成啊,好歹不用做睜眼瞎。”
袁氏自覺徐氏會比自己更著急。
二房只有一個男孩,大房卻有兩個,這件事說到底,大房得到的好處更大。
“跟著一起認字?”徐氏認真起來,“先讓我想想。”
“還想什麼?”袁氏的語氣微微著急,“我當家的打聽過,鎮上學堂一年要二兩銀子的束脩,還不包括筆墨紙硯和逢年過年給夫子送的禮,就這樣,人家還不樂意收人,另外,吃住在鎮上也要一筆開銷。”
“即使石老頭願意教,咱們一樣要備著筆墨紙硯,聽說練字的紙很貴的,一刀就要二錢,認字也需要時間,地裡活誰來幹?”
徐氏想的很多,也很現實。
送孩子讀書這事,她從來都沒有想過,花銷根本不是農家能承擔的,保不齊最後的棺材本都不剩也未必能讀出名堂。
傾盡全家去賭一個未知的未來,她根本沒有這種魄力。
當然,最重要的是,她覺得完全沒必要。
有錢讀書,還不如買房置地,還可以世世代代傳下去!
聞言,徐氏的笑變得勉強,“紙筆這些錢無論什麼時候都沒法省的,能省去束脩已經是天大的好事,大嫂,這可是關係到孩子一輩子的事,可別因為捨不得仨瓜倆棗反而丟了西瓜撿芝麻。”
“我家老大已經十六,來年都要當孩子爹,認字也晚了,只讓老二讀,老大肯定不願意,反倒落下埋怨,倒不如就乾脆算了,”徐氏說的一本正經,“認不認字也就那回事,不當吃不當喝的,還沒有買兩畝地實在!”
這話,把袁氏氣的不輕。
甭管徐氏說的再好聽,袁氏也清楚她只是害怕花銀子。
然而,家裡的銀子本來就是給兒孫掙的,關鍵的時候不花,還能帶到棺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