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思兔TXT免費看>都市言情>別叫我小兄弟,請叫我原告!> 第一百零九章 我方認為不妥,但我方無證據!(第四章!求票!)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一百零九章 我方認為不妥,但我方無證據!(第四章!求票!) (5 / 5)

也頗為無奈的開口道。

費湘紅這才不滿的閉上了嘴!

“被告人洪立天,男,22歲。

1、敲詐勒索300萬事實清晰證據充分,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數額巨大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以暴力、威脅手段違背婦女意願,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犯強制猥褻罪,且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賠償受害者10萬元。

3、非法拘禁他人,且有毆打、侮辱等嚴重情節,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4、公然製作、售賣淫穢物品,並獲利一萬元整,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萬元。

5、毆打受害者至耳膜穿孔、腦震盪、腹壁軟組織腫脹挫傷、陰部流血、全身多處淤傷,根據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6、為獲得賠款,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綜上綜合裁定,六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3年,並賠償經濟損失110萬元,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宣佈完了這一對母子。

檢方還以偽證罪、敲詐勒索罪脅從犯起訴了高雙雙。

法院最終做出判決,判處高雙雙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兩年,但因為對方人已身亡,故而不執行。

判決出來。

皆大歡喜。

兩個全都是二十年往上。

而高雙雙的母親段蓮此時心口那一口氣終於緩了出來。

在醫院的洪立天接到判決通知書。

人直接懵了。

他居然被判了23年!

他老媽不是說沒事的嗎?

……

上一頁 目錄 +書籤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