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春江第一日,擾亂教學秩序,誹謗蘇凡傷了她兒子索要賠償,點亮了誹謗罪。
狂妄的出手打人,直接又點亮了故意傷害罪。
威脅高雙雙作偽證並且以要把蘇凡送進監獄為由問蘇凡索要三百萬賠償款,蘇凡支付一萬並寫下兩百九十九萬的欠條,這裡直接點亮了敲詐勒索罪既遂,並喜提犯罪集團主犯徽章。
按照法律規定,刑法上的犯罪集團是指3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的組織。
雖然高雙雙被脅迫。
但對方也是這個犯罪集團的成員。
不過對方屬於脅從犯。
費湘紅則是主犯。
而犯罪集團的主犯往往會被加重處罰。
剛剛拿著醫院的傷情鑑定過來報故意傷害,根據他們現在有的證據,這明顯是假案,所以又點亮了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罪。
這不現在又來了一個拒捕妨礙公務罪。
審訊室裡。
“我不看,我更不會認你們這些子虛烏有的罪名!有本事你們就把高雙雙給我叫過來,讓我跟她當面對質!”
坐在審訊椅上。
費湘紅一直在叫囂著並拒絕看警方展示的證據。
同時要對方將高雙雙帶過來。
跟自己當面對質。
費湘紅知道,高雙雙那軟弱的性格根本不敢與自己對質。
來了之後肯定會言語含糊,她到時候就可以抓住這些反駁。
讓後讓律師幫自己保釋出去。
到時候再將警方辦案不公的遭遇發到網路上,讓輿論給警方壓力!
“你以為我們不想讓她跟你當面對質嗎!”
審訊室裡看著極度不配合的費湘紅,一名年輕點的女警拍著桌子厲聲道!
如果可以她們真的願意滿足對方用對質訊問法對費湘紅進行訊問,撕開這一對母子虛偽吃人的面貌!
所謂對質訊問法,就是刑事案件偵查人員、審判人員為查清案件真相和刑事責任組織的一種訊問手段。
通常組織兩人或兩人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害人、證人進行質詢訊問。
這種訊問法能很好的觀察犯罪嫌疑人心理狀況,查明事實真相。
只可惜再也做不到了。
清晨六點。
警局接到一個報警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