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我撥通了馨雅叔叔的電話,花了半天才解釋明白我打電話的意圖。
馨雅的叔叔雖然提起馨雅還是不住地嘆息,但是對於馨雅的現狀和未來似乎並沒有表現出如我想象的關切,這種淡漠在馨雅那裡也能得到印證。
不管怎麼說,馨雅的叔叔還是把當時救治馨雅的醫院和負責馨雅康復的主治大夫的名字和聯絡方式告訴我了。
剛放下電話,前臺秘書的內線打了進來,說來了兩個警察,找我有事。
警察找我能有什麼事?
我沒多想,讓秘書把他們帶到我的辦公室。
可是剛掛了前臺秘書的電話,我突然想起雯雯的那事。
難道雯雯把我告了?
前兩天還對她心存感激,沒有張揚,怎麼轉眼就翻臉不認人了呢?
我心虛,不是因為我接受我睡了雯雯的事實,而是因為那實在是一件沒法解釋清楚的事情。
“這是我們趙總。”前臺秘書領著兩個警察進來,把我介紹給他們。
這種尷尬事我當然不能給前臺秘書八卦的機會,使了個眼色讓她出去了。
“前天半夜有人在夜夜紅串燒店吃了東西不付款,耍酒瘋,砸了店裡的東西,打傷了服務員。人家報警了,有證人指證是你乾的。”兩個警察簡單亮明身份後向我說明來意。
MG!虛驚一場,根本不是說的我跟雯雯的那事。
也不對呀?
“你們剛才說什麼?請再說一遍!”
其中一個警察,把精髓重複了一遍:“你半夜酒後尋釁滋事打傷了人,聽清了嗎?”
誰踏馬瞎了狗眼,看見我去過夜夜紅串燒店!
不過我只是在心裡這麼罵,警察照章辦事,還得尊重和配合人家的工作。
“警察同志,這肯定是個誤會,要麼那個證人看錯了,要不就是有人長得跟我太像了。我都至少半年沒去過那家店了。”
兩個警察互相對視了一下,其中一個說:“你能證明事發當晚那個時間段你不在現場嗎?”
“我…我在家睡覺怎麼證明?”
“誰能證明那個時間段你在家睡覺?”
是啊,誰能證明我在家睡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