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搖頭:“沒有。”
“現在只剩五天了,卻有這麼多東西沒有。”我問:“戒指呢?不會也沒有做出來吧?”
“有。”他端著茶杯,神態和口氣皆是淡淡的,“但被我扔進了江裡。但不要擔心,新的正在趕製,不會耽誤婚禮。”
我愣了半晌,才想起要說:“對不起。”
他挑了挑眉,掃了我一眼,問:“為什麼這幅表情?”
“沒想到你會扔戒指。”
他笑了:“我還扔了禮服,取消了所有婚禮專案。你之所以還能看到這件,是因為它來得比較晚。”
我沒說話。
“所以希望你這次不要再反悔,”他說:“否則即便還想結婚,禮服和戒指也趕不出來了。”
去東京之前,我再一次被繁音弄出了血,因為這種情況太丟臉,我沒有看醫生。因為經常被他搞成這樣,我甚至很清楚買什麼藥可以有效。
我想起這件事,是因為繁音只要有點不爽就一定要收拾我。而儘管孟簡聰的語氣輕描淡寫,但我聽得出其中的憤怒,可他對我的態度極為剋制,沒有讓那些怒火傷害到我半分。對比之下,孟簡聰的做法實在是有風度。
所以,這也從側面印證了我是一個犯賤的人。
我說:“之前真是對不起。”
他沒答我的話,畢竟道歉很蒼白,只說:“小禮服鐵定趕不出來了,其他禮服也不合適,不如讓兩個孩子不要參加婚禮?”
我說:“茵茵會不開心的。”
他便沒說話,但看起來並不打算妥協。
“簡聰。”我說:“是不是有人逼你繼續辦婚禮,而你自己並不想跟我結婚了?”
“怎麼了?”他問。
“我的婚禮,怎麼可能不讓我女兒參加呢?”我說:“這讓我很不舒服。”
他笑了一下,說:“所以你怎麼打算?”
“我……”我一時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