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女人是誰?”我依舊攥著他的手臂:“你以前說起過的妻子?還是別的什麼人?”
他側開臉,露出一臉煩躁。
我鬆了手。
他居然沒走,而是沉吟了一下,問:“最後再問你一次,去不去?”
“不去。”
他立刻走到電話機前,拎起電話叫人,讓他們記得帶繩子。
我不由開始慌亂。
不到半分鐘便有人敲門,進來的是他的手下。繁音交代:“綁起來。”
我的手臂被扭到背後,脖頸被套上繩子。
繁音朝門口走去,一邊說:“收拾乾淨,送給蒲家。”
我方才回神:“繁音!”繩子已經綁緊了我的雙手。
他腳步停住。
“我去。”
林叔找來化妝師幫我遮掩臉上的紅腫,繁音的中指上有枚戒指,它把我的臉頰刮出了一道火辣辣的紅印,上妝時痛得我睜不開眼睛。
我向林叔打聽這些衣服的主人,但他假裝沒有聽到。
雖然金色禮服是全新的,但它讓我覺得有如針刺,只好不停地告訴自己:我不是他的妻子,他也不是我的丈夫。我是一隻貪生怕死的螻蟻,而他隨時都能讓我灰飛煙滅。
出門時外面正下著暴雪,幸好直接上車並不太冷。繁音似乎料到我會選這件,瞟了一眼,伸手捏起了我的下顎,扭著我的臉看了一會兒,問:“還疼麼?”
“疼。”
“嗯。”他嘴邊泛出一抹略顯殘忍的微笑:“疼才能長記性。”
我沒回答,他鬆手靠了回去。
那個女明星我並不認識,但她長得很美,是多國混血,有著金色的頭髮和淺藍色的瞳孔,以及非常火爆的身材。與會者我也通通不認識,但可以從座駕和穿著看出都不是平凡人。看來這個女明星的成就並不低。
她親自出來接繁音,旁若無人地抱住他,親吻他的臉頰。這當然可以算作禮節的一部分,但她看他的眼神**得不行,並且就此開始挽上他的手臂,繁音對她的動作也很是溫柔寵愛,撫著她脊背時的表情與摸那隻花貓如出一轍。
我已經料到會出現這種狀況的可能性,心裡也有所準備。但頂著這樣一張痛到無法綻開笑容的臉,再置身於這樣的畫面前時,又有了一種活著好像已經沒意思的感覺。
之後女明星邀請繁音一起去喝酒,並且和不少人打了招呼。我跟在他們身後,沒有被介紹給任何人,如同一團毫無存在感的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