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工地上的勞動者來說,居住是他們最迫切需要解決的事情。
尤其是在大城市中的勞工們,幾乎工資收入的一半都用於了居住支出。
加上那些因為高房租、高房價拉高的各種日常消費水平,相當於他們收入的大部分都貢獻給了偉大的房地產事業。
可這民生公司卻用極低的價格,為所有進行過身份認證併為公司工作的人都提供了居住的地方。
雖然開始的居住條件仍然是集體宿舍,但最先在湖中修建的的環島上,已經在進行打樁的操作,據說是為了修建專門的員工居住區。
在華國的地盤上,房子哪能夠想修就修的啊!
可當地相關部門找到民生公司的劉夢玲之後,她說:“這是我們為員工修建的臨時工棚,治理合同結束之後,我們會主動將其撤除的。
這些工棚在修建好之後,只對在公司參加建設的員工提供,並不會對外出租或者出售,不會對現有的住房格局產生影響。
而且,按照合同約定,我們民生公司在治理期間,擁有對這些地方的完全使用權。
這員工宿舍作為治理工程重要的一個環節,我們有權自行作出安排,相關的責任由我們自行承擔。”
前去溝通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嘴巴都快氣歪了。
還臨時工棚,這世界上有哪個地方會修建一個佔地面積達一平方公里的臨時工棚?
而且,這所謂的臨時工棚看樣子還不是隻建一層。
只建一層的話,用得著打那麼深的水泥樁嗎?
不會對現有的住房格局造成影響,看他們這些前期工作的架式,完全有修建成一個小區的跡象。
這麼大的一片居住場所,至少可以解決數萬人的居住問題,怎麼可能不對周圍的住房市場造成影響?
可作為一個涉外的省級重點工程,就算是發現了什麼問題,也只能夠層層上報,並等待上級部門的決定。
而且,那民生公司負責人說的話也有一定的道理,他們的治理工程總工期只有二十年。
按照合同的約定,就算是這些房子修起來了,這些土地也只有最多二十年的使用期限。
別說辦證的問題,就算是上面開綠燈給他們把證辦齊了,但這隻有二十年土地使用期的房子有誰會買?
這麼大的投資,只為了修建一個最多能夠使用二十年的居住區,而且還不可能透過出售來收回成本,只能說這民生公司確實是財大氣粗了。
沒有用多長的時間,環島上那些地基就打好了。
只不過,民生公司隨後運來的那些材料,完全就是工廠定製的標準化模組。
只需要用塔吊把它們一塊塊地吊送到指定的位置,用螺栓連線起來就可以了。
這樣的模組化建築,修建起來速度幾乎可以達到一天一層,但如果要拆卸的話,花掉的時間更少。
那些相關部門看了之後,也覺得沒有什麼麻煩可以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