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誤時間。
對此,安微文藝出版社的社長親自出面:“張譚,總要籤一兩場吧。”
“八月不是還剩下兩場簽書會麼,一場丄海一場武汗,簽完這兩場,我總共就為《神鵰俠侶》簽了五場簽書會,太頻繁了,過猶不及不是麼。”
“那元旦最後一冊上架,你再來籤一場,這總該不麻煩吧?我聯絡北亰那邊的書店,給你在北亰安排一場大的簽書會。”
張譚猶豫了一下:“呃,到時候跟我的工作室詳談吧。”
他的工作室,李豔已經代為註冊了,註冊的是個體工商戶,法人是張全順,因為張譚還沒到十八週歲。
為了這個工作室,李豔這段時間差點跑斷腿。
工作室雖然目前只是運作版權,不需要什麼正規辦公地點,把張譚父母買的房子拿出來一套,就可以作為工作室了。不過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該有的員工,還是要有的,首先就是公司要有一個自己的法務部門。
運作版權,本身就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條文,法務部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其次是財務部門,這個張譚打算交給自己的父母代為管理,他這人也跟一般的小老闆一樣,抱著任人唯親的小心思。況且就算張譚不這麼想,他父母也會直接管起來的,兒子十八未滿,父母幫兒子打理事業理所當然。
“爸、媽,你們到工作室管財務,網咖這邊照我看啊,還是轉讓掉吧,整天累那點錢也不划算。”
如今事業風生水起,大把賺錢,張譚越來越看不上家裡網咖的那點營生了。而且網咖這種場所是比較亂的,經常有一些小痞.子小混混之類出入,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萬一出了點事,影響不好。
張全順和譚明霞有點不捨,網咖來錢雖然沒張譚賺錢多,但那是看得見的來錢,每天都來錢。現在網咖的輝煌勢頭絲毫未見,就算大楊鎮又新開了兩家網咖,依然不能讓家裡的網咖有所清冷。
不過為了兒子的事業,夫妻兩還是忍痛割愛,將網咖轉讓給了大伯家的大堂哥。
大堂哥在變壓器廠上班,經常是幾個月沒活幹,開網咖正合適。而且張譚也跟大伯一家比較親,大堂哥小時候經常照顧他,當然要回報大堂哥。大堂哥跟大嫂都是普通工人,又有小孩要養,拿不出錢。張譚大手一揮,說欠著,等網咖賺錢了再還。
等於是把網咖白送給了大堂哥一家。
沒了網咖,張譚父母就能專心投入到工作室的管理當中了。因為張譚將來還有做導演的打算,工作室規模肯定會擴大,所以他父母,也是一邊在工作室忙,一邊學一些基本的財務知識,以應付將來。
好在兩人都還算年輕,四十來歲人,春秋正鼎盛。
忙忙碌碌。
寫劇本,跑簽書會,回來再寫劇本,一晃就是一個多星期時間過去了。在八月底,啟程去武汗最後一站簽書會之前,張譚把《射鵰英雄傳》的劇本完成了,併發給了劇組導演組。
與此同時,合淝市尚華園小區。
註冊名為“廬州工作室”的小型工作室,低調的開張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