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走在叢林間,聽水墨說著這次行動要對付的惡靈。
據水墨講述,它們本身的形態只是那種常見的螞蟻,個頭差不多黃豆大小。乍眼一看,沒什麼特別之處,但是它們的智商極高,步速極快,而且對人類的鮮血非常敏感。
它們食人的原因很簡單——為了擺脫自己渺小的螞蟻外觀,進而獲得新生。
如果你不小心劃破了手指,沒有及時處理止血,而這時恰巧它們又在你的周圍,當它們嗅到血腥後,會先尾隨,等到周圍沒有人時,就會爬到你的身上,只是輕輕的咬一口,你就會瞬間失去意識昏厥。
所以它們襲擊人,通常都是在深夜。
它們為了等待時機,會遍佈在我們所處的空間裡,而這個“時機”就是鮮血。
“咬人一口就可以擺脫渺小,獲得新生?”我不解,“ 螞蟻就那麼一點大,別說吃人了,一隻蒼蠅就夠撐死它了。”
水墨道,“你經歷這麼多事後,怎麼還跟卓憬一個思路?”
水墨挖苦我一番後,又解釋說,它們每咬人一口,身體也會隨之變大一些,整個人吃完後,它就會變成那個人的模樣。
知道它們這種惡靈的,都稱它們為蟻人。
人被吞食的整個過程大概就幾分鐘的時間,而且可以說是毫無痛感的,用水墨的原話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莫名其妙的就失蹤然後被重生了。”
“被重生”,這個“被”字說的實在詭異。螞蟻吃完我,然後變成“我”,而我還完全不知情。也就是說,一個人在毫無意識,防備,和反抗的前提下,被強迫“破繭成繭”,而螞蟻則是“破繭成蝶”。
我聽得不寒而慄,越發的覺得這個世界,原本比我想象中的還要瘋狂迷幻,不知道那些失蹤人口中,有多少人是被這樣生吞的。
我問道,“它們變成人類之後,都會回到動物世界裡嗎?”
水墨點頭。
“沒有例外?它們沒有一個會想留在人類世界裡?”
“人形只夠支撐蟻人幾天的時間,它們必須要在這個時間裡儘快趕回來。只有這裡的磁場,才能讓它們永久活下去,不然期限一到,它們就會變成一具腐屍。”水墨道,“別的不說,連你都喜歡這裡,它們又怎麼會捨得離開?”
“那你說一條人命,能飽腹一輩子是什麼意思?吃完人回來後,光曬曬太陽喝喝西北風就能填飽肚子了?”
心道,怎麼可能會有這種只靠取天地之靈氣,吸日月之精華就能果腹一生的事。
結果水墨還真應了一聲,“這就是為什麼它們的靈域空間裡,即便動物種類繁多,卻還可以一直相安太平,死傷從未破零的原因。動物生存無非就是要獵捕比自己弱勢的生命,但是它們不需要。”
“那麼多動物生活在一起,從來沒有一個死傷記錄?”這有些讓我難以相信。
水墨沒正形的唱了起來,“因為我們是一家人,相親相愛的一家人,有福就該同享,有難必然同當,用相知相守換地久天長……”
我問道,“蟻人回到這裡後,會變成什麼動物是隨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