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軍”之目,如太平天囯早期刊刻的官方文書俱稱
“太平條規”
“太平詔書”等)擁護他們的老百姓看到他們總是打著
“太平”旗號,就把他們叫做
“太平軍”了。1854年,太平軍攻克廬州,打出了
“太平天囯春官正丞相功勳加一等胡”的旗號,這是現有最早的
“太平天囯”字樣出現於旗號上的記載,從那以後,把太平天囯的軍隊叫
“太平軍”的就很少了,對其有好感者多稱
“天軍”
“聖兵”
“西兵”
“長毛”,敵對者則稱
“賊”稱
“匪”,只有在他們早年曾經活動過,且又頗得擁護的地區,才仍舊有
“太平軍”的稱呼流傳。這個稱呼顯然是自發自願的,因為太平天囯統治者不會要求別人叫他們
“太平軍”,而投機討好者也只會叫
“天軍”
“聖兵”,故而這個稱呼可以說包含了民眾不帶強制性地對
“太平”政權的認可。清末民初,革命黨人以太平天囯事蹟為反清號召,
“太平軍”這一稱呼又被孫中山等兩廣籍的革命黨人推而廣之,及至張學良於1928年末宣佈東北易幟,國民政府在形式上於1929年完成了
“統一”,南京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即於次年就禁止誣衊太平天囯案,函請內政部,教育部參考酌辦,不久正式出臺規定
“嗣後如有記述太平史實者,禁止沿用粵賊諸稱,而代以太平軍或相應之名稱”,從那時起,
“太平軍”才儼然成為了太平天國軍隊的正式名稱,以致真偽莫辨長達半個多世紀,併為史學研究者們延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