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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三章 堂前辯5 (2 / 2)

邱隘看了一眼大理寺卿,對方也自覺失態,忙端坐在位。邱隘遂問道:“王通判,你是刑部最精於字跡比對的通判,先前比對這封物證信件與榮王妃在宮中留下的筆跡,你亦是在其中。當時認定物證書信上的字是榮王妃的筆跡的證詞上有你籤的字,怎麼今日就反悔了?”

王通判拱手,回道:“回邱閣老的話,當初小人確實在證詞上簽字畫押,但是當日心中仍是存有三分疑惑,並不能全然確定物證書信上的是榮王妃的筆跡。”

“你的意思是,林氏今日當堂留下的筆跡,解開了你的三分疑惑?”

“回邱閣老,可以這麼說。”王通判不徐不疾地回應著邱隘的問話,“每個人的字跡都有自己的特點和習慣,不同的心境、不同的時間,字形雖然微有不同,但是字跡的著墨濃重、形快實慢、筆力平緩、抖動彎曲、停筆另起筆等卻有諸多特徵可循,每一個筆畫風貌、細節能說明很多問題。”

王通判一邊說著,一邊拿起了林若剛寫的兩張紙箋:“榮王妃方才寫的這兩張紙箋,內容雖然不同,一張是復刻物證書信裡的內容,另一張是即興所寫,即前一份是抄錄內容所寫,後一份是邊思索邊寫下的。前者的字跡偏隨性一些,後者卻偏工謹幾分。但兩者筆跡皆流暢自然,在筆畫、書寫輕重、方式上卻是基本相似的。”

大理寺卿很快把握到了關鍵點:“基本相似?”

“對,基本相似。”王通判回道,“一個人在哪怕是在同一時間將同樣的字寫上百遍,字形也不會完全相同,只是在筆跡細節上基本相似。”

邱隘想到了什麼,示意衙役把物證信件和林若先寫的那封內容與物證書信一樣的紙箋都呈上來,仔細地比對了上面的字跡。

王通判繼續說道:“當初小人在核對字跡的時候發現,物證信箋上的字,與宮中送來的榮王妃的筆跡實在太過相像。但當時,小人只是心中存了疑惑,說不出原委,直到今日見到榮王妃親筆書寫,才想明白這一點。邱閣老和三位大人可以仔細看一看物證信箋上的字跡,其中有極少數筆畫,如‘今’字上方的撇,‘更’字收尾的捺,‘望’字最底下的一橫,存在微不可察的抖動彎曲。這是因為筆畫長度越長,越容易曝露書寫者下意識的習慣,所以在仿冒字跡之時會格外小心。”

邱隘看完之後,大理寺卿、刑部尚書和京兆府尹物證信件,經王通判這麼一提醒,果然瞧著有些端倪。

王通判繼續說道:“邱閣老,三位大人,若是仍有存疑,還可以調從宮裡取來的用來核對筆跡的紙箋來比對。”

邱隘頷首同意,即刻便有衙役去取了當日從宮中取來核對字跡的紙箋比對。厚厚的一疊,有時要翻閱好幾張才能找到一個同樣的字,但是經過王通判的提醒,大理寺卿、刑部尚書、京兆府尹三人湊在一起,終於發現了端倪。

“這個‘顧’字右半邊的‘頁’,與這張紙上的‘顏’字右半邊的‘頁’竟然不差分毫!”

刑部尚書把兩張紙疊在一起,透過光,可以看到兩個“更”字幾乎是完全重合的!

王通判補充道:“榮王妃的字,字型工整,每一列都極為齊整,字形大小少有變化。小人斗膽猜測,榮王妃或許是平日裡常常會抄錄些什麼,諸如佛經之類,務求字形統一齊平,所以才有這種習慣。”

林若點了點頭,說道:“本妃常常為皇祖母抄錄佛經。”

王通判當即回道:“如此便可以解釋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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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出自唐代張說《獄箴》。中間擷取了部分,其中最後一句做了改動,原文為:匹婦含怨,三年亢陽,匹夫結憤,六月飛霜。(女商梟更新速度最快。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女商梟》,微信關注“優讀文學”,聊人生,尋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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