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都子真的很想打死這個老不死的。死爸爸就往我身上塞,輪到娶王小姐了就是你的事了,還有沒有天理?對了,這不是在討論應該誰對誰恭敬的事嗎?丫的扯到娶王小姐幹什麼?
看著徒弟疑惑的目光,孟子微微搖了搖頭,表示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告子尾巴倒是翹起來了:“那如果王小姐,也就是我的新娘子的轎子,迎面遇到了當官的轎子,應該是誰讓誰呢?”
孟子毫不遲疑地回答:“首先有一個問題我必須先說清楚,王小姐不可能是你老婆。打比方也不可能是。關於你問的這個問題,答案毫無疑問就是應該縣官讓新娘子。”
告子拉長聲調說道:“願聞其詳。”
孟子解釋說,所謂人倫,首先是先有人。如果人都沒有,也就不存在人倫了。《易經》上說得很清楚,人倫造端於夫婦。婚嫁迎親是男女成為夫婦的開始,是最應該恭敬的。因此官員給新娘子讓道沒問題。
告子長長地“哦”了一聲之後說:“那我問你,如果一條路上,東邊來了個新娘子,西邊來了個死者,那麼誰給誰讓道?”
孟子不屑地“嚯”了一聲,心裡想的是:小樣,這就想把哥們套進去啊?不是我說,你屁股一撅我就知道你拉的是稀的還是乾的,老子早就準備好了!
“這個問題很簡單啊。”孟子不疾不徐地說道:“一個是走的,一個是來的,兩個都一樣大。遇到這種情況,誰也不需要讓誰,雙方都讓一半在路兩邊就可以了。”
“呵呵,”告子笑了起來:“可那地方是一座橋。按照你的做法,兩邊的人都得噗通一聲掉下水。哦,不對,不是噗通一聲,是噗通噗通很多聲。因為噗通一聲是一個人,而他們是很多人,所以就成了噗通噗通噗通掉下水呀,蛤蟆不吃水呀太平年……”
孟子皺著眉說道:“別唱了!有沒有人告訴你,你唱歌實在太難聽了。”
“那我還是打比方吧,”告子說道:“就像下餃子一樣,噗通、噗通、噗通。”
“望八蛋!”孟子吐出了三個字。
“講不過道理就惱羞成怒罵人了是不?”告子馬上就不依了。
“誰講不過你啊?誰呀誰呀?”孟子:“我罵你是因為你該罵!”
告子大怒,表示如果如果不能說出個子醜寅卯的話,這事沒完。
孟子白了告子一眼:“剛才咱們說過什麼來著?”
告子氣沖沖地回答:“咱們已經說了那麼多了,我怎麼知道你說的是哪句?”
孟子一字一頓的說:“咱們是不是說好了的,再不許說到吃的。”
告子臉上的表情變得像是口中含了一口翔一樣,吞也不是吐也不是。
孟子沒好氣地說道:“你說點別的吃的也就罷了,還偏偏要說餃子!叔可忍,嬸也不能忍啊。”
背了理的告子一時沒反應過來,怔怔地問道:“餃子怎麼了?”
孟子更生氣了:“你不知道嗎?好吃不如餃子,好玩不如……”
說到這裡馬上捂住了嘴。
不過告子倒是恍然大悟了。當即做出一副“瞭然”的模樣長揖道:“這事還真是我錯了。該罵,該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