樑子在家一直跟我胡七八侃的死磕到飯點兒還賴著不走,只到請他到酒館裡酒足飯飽後方才離開。
回屋後,只剩下了我一個人,忙碌了一天我才感到了一身的疲倦,隨後給母親遺像前上了柱香,便倒頭就睡。
這一覺睡到第二天中午,我準備去外面隨便吃點就去古玩市場,卻發現家門上被貼了張紙,上面寫的是請我去市建築公司商討一些關於遷墳以及賠償的內容。
我暗自佩服了下樑子這小子的訊息靈通,便騎車直奔通知上落款的地址。
到了市建築公司,接待我的是一位自稱是副經理的人,要我看來其實就是一說客。
我們經過一輪激烈的唇槍舌戰後雙方才達成了最後的協議:甲方,他們賠償5萬3千元;乙方,我負責遷墳。待雙方在合同上簽字後,我方才想起很久沒有去祭拜祖墳了,況且過幾日就要遷墳,便在路上買些供品去了墳地。
說到祭拜親人這一習俗其實是很講究的,放酒果、燒紙錢、上供香、拔亂草、培新土、插新枝、叩頭行禮等一系列程式缺一不可。
祭拜完畢後我仔細環顧了一下週圍的環境,說到風水我也算是略微精通,可是我們家祖墳風水確實很一般,不像某些小說上的什麼依山傍水、什麼九街朝拜之勢,但是做為後代的我還是很尊敬祖上的擇地之意,最終決定還是在附近選擇一片新墳地。
轉悠半天,在不遠處選中了一塊風水差不多的玉米田地,然後就去村大隊找村長商量。
因為90年代的農村田地管理制度還很不完善,所以許多人都在農村蓋廠房、買墳地。
村長一聽說我因為遷墳而買新墳地,他豬頭般的臉上樂的跟開了花一樣。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以七千元的價格買下了塊30來平方米的新墳地,最後還答應幫我僱傭本村的幾個村民到遷墳那天做幫手。
事兒畢,我傳呼留言樑子,通知他後天夜裡遷墳來幫忙,為了不給他拒絕的機會,我在傳呼留言上也讓他不用回電了。
其實這樣也是必須的,沒人願意去幫忙遷墳,尤其是樑子這個愛耍滑頭的人。
遷墳是件很嚴肅的事情,過程中不能亂說亂笑,否則會遭到死人的詛咒,而且由於陰陽相隔的原因,開棺、找全屍骨、換棺必須是在天際不漏光的時段,也就是說要在夜裡進行遷墳,因為老人在地底下安息了就這麼久,再挖出來又見了光是件十分不吉利的事情,所以這是一種禮儀,也是一種儀式。
再說我家祖墳中的太爺爺和太奶奶是土葬,爺爺、奶奶和媽媽是火葬,經歷這麼長的時間,遷墳中給太爺爺和太奶奶換新棺是在所難免的事情,所以這次我也學了下樑子上次給我打傳呼的方法,免的被他找機會推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