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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6章 赦免和規矩 (2 / 3)

所以董倫平日裡直接接觸允熥的時候也不算少;同時他和解縉是好友,甚至可以說是解縉唯一的好友——解縉因為自己太牛逼,對人很傲氣,朋友很少,即使是江西老鄉都和他關係不怎樣——又能夠從擔任冬輔官的解縉那裡聽到允熥日常說過的話,所以即使有時候不能理解允熥做某些的事情緣故,但對於他的心思揣測的還比較準。

在他看來,允熥之所以忽然將這麼多文官統統以貪腐的罪名抓起來,就是為了將他們流放到漢洲大陸,填充漢洲大陸需要的文官,所以雖然判處了他們死罪但一定不會真的處死他們,會在十月份到來之前赦免。

但允熥又不可能隨隨便便赦免他們,所以自己向允熥進諫此事,陛下正好順水推舟的赦免,皆大歡喜。

就連他請求允熥赦免的話和方式、地點也是經過反覆思考的。董倫知道允熥對於單純的文官不太待見,所以也不提他們的文官身份,而是以前小吏為切入點,重點提他們的小吏身份和辦差的苦勞。

他也沒有采用上摺子進諫的方式而是當面求情,而且特意挑了周圍無人的時候,是為了避免讓皇上覺得他是在為自己邀名,避免破壞在陛下心目當中的形象。若是皇帝准許了,他再補上奏摺也不晚。

因為有以上精心準備,所以董倫信心很足,認為自己的請求一定會得到准許。但出乎他預料的是,“董愛卿,朕明白愛卿身為禮部尚書為自己的衙門的官員求情的心思,但他們既然觸犯了《大明律》,就必須依照《大明律》中的規定來處置。”允熥卻這樣說道。

董倫對允熥的心思猜的不錯,準備的也很充分,允熥其實對他這次的做法很欣賞,但還是駁回了他的進言。

開玩笑,雖然允熥確實是想將那些因貪腐被下獄的前官員流放到漢洲大陸去,但也不能因董倫的一次求情或進諫就准許。若是這麼輕易就行使特赦權,《大明律》的威嚴就掃地了。這可不是裝糊塗裝作不知道官員貪腐而不抓,而是已經抓了判處死刑卻又放了,這麼輕易就赦免,以後誰還在乎《大明律》中有關貪腐的條款?最後弄得國家和宋代似的,犯了死罪的人都想方設法、疏通關係拖延判除刑罰的時間,以便等到平均每18個月就有一次的大赦?

允熥必須在發生了一個在這個年代所有人都認為很重要的事情後才行使特赦權,而且也不是僅僅針對這些官員,而是將所有罪犯的處罰都降低一等。這樣才能維持《大明律》的威嚴。

董倫雖然猜到了皇帝的第一重心思卻沒有猜到第二重心思,聽到允熥的話後在心裡琢磨起來為何自己的求情會失敗。

可允熥卻不想讓他將時間耽誤在這樣的事情上。“董卿,你身為禮部尚書,對適才朝堂之上王侍郎所言,覺得如何?”

“陛下是指?他適才所言有關於‘何為人’的話?”董倫問道。

“就是他說的那番話。”允熥道。

在過年前允熥最後一次上朝的時候,他在下朝前向所有的官員提了一個問題:何為人?到底什麼樣的人能算作人。

這個問題在過年期間引起了大明所有文人的熱烈議論,一直到過年的休沐日都結束了還在議論。不過隨即允熥進行的軍事改革取代這個問題成為最受人們關心的話題,後來允熥又再次改革學校,已經改名足球的蹴鞠也忽然在京城流行起來,引得眾人議論不休。

一直到五六月份,隨著那些話題逐漸淡去,‘何為人’這個話題重新流行起來,文人們紛紛議論,並且透過議論得出了比較統一的結論。

“陛下,臣贊同王侍郎所言。”此時董倫回答:“臣以為,應當將長相類似於人的分為三等,人,野人與獸。”

“能與人交談,知禮儀,知善惡,知道德,知歷史,能習文字者,方能算作人;若是能與人交談,能習文字,但不知禮儀,不知善惡,不知道德,不知歷史者,或許能算作野人,可教化為人,但在知禮儀,知善惡,知道德,知歷史之前不能算作人。”

“若是不能交談,不能習文字,習性類似於野獸,更不必說知禮儀等,只能視作獸類。即使長相類似與人,也只能當做猿猴,而不可視作人或野人。”

“據愛卿所知,朝廷上下之官員是否都贊同王侍郎所言?”允熥又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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