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王喜說道:“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禁止天下女子裹腳。凡官員女兒裹腳者,一律不許升官;凡勳貴女兒裹腳者,一律降爵;凡平民女兒裹腳者,倍其賦。”
“今尚未婚配之女子,一律放腳,違者同上處置。已婚配之女子,如為二十歲以下者,放腳,違者夫家同上處置。”
是的,允熥今日的最後一道聖旨是說裹腳的。裹腳是華夏男人對於女人實行的最為卑劣的行為之一,也是隨著皇權日盛,百姓的血性越來越被閹割的一種外在表現形式。男人變得不像是男人,唯唯諾諾逆來順受,那女人只能變成殘廢。
允熥決不允許這種情況發生。好在現在還是明初,南方裹腳的人很少,北方稍多,但是也不是多數,裹成‘三寸金蓮’的更是少數,還不像晚明時節有‘品味’女人小腳的什麼狗屁書籍,只要下大力度禁止,就能禁絕。
等到以後隨著國家再一次變得開放,老百姓的血性也會慢慢恢復,類似裹腳的行為就不會再發生了。
就在這時,一名御史說道:“陛下,裹腳之事,為民間百姓自發之事,與國事無涉,還請陛下三思。”
允熥認得這名御史,是洪武三十年老朱親自補錄的北方舉子,那一科的探花郎。只不過允熥不記得他的名字了。
允熥平靜地說道:“你名叫?”
那名御史說道:“臣名叫焦勝。”
允熥說道:“焦勝,你被任命為提邢使司知事了,明日去找吏部領告身。”
這名御史頓時楞在當地,不知如何是好。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韓宜可說道:“陛下,雖然焦勝之話不合陛下的想法,但是言者無罪,這是太祖皇帝定下的規矩,還望陛下恕焦勝之罪。”
允熥這次才生氣了。韓宜可說的這話是什麼意思?是說他不能容人不聽人言?是看自己剛剛即位好欺負?‘就不能給這種傻逼文人好臉!’允熥想著。
然後他說道:“韓宜可副都御史,你家女兒可是裹腳?”
韓宜可說道:“稟陛下,臣之女並不裹腳。”
允熥說道:“那你是贊同裹腳?”
韓宜可說道:“臣並不贊同裹腳。”
允熥說道:“既然你的女兒既不裹腳,你又不贊同裹腳,為何支援贊同裹腳之人?”
韓宜可剛剛說道:“臣,……”
允熥打斷他說道:“你是想說朕因言罪人,不能容人?”
韓宜可低頭說道:“臣不敢。”
允熥說道:“《皇明祖訓》有言:敢進言離間皇家骨肉者,皆斬。你的意思是說太祖也是不能容人之言的皇帝了?”
韓宜可頭更低了,惶恐的說道:“臣不敢。”
允熥說道:“那你是什麼意思!”
韓宜可不知道說什麼了。
允熥說道:“韓宜可,朕以你為瓊州府臨高縣縣令,你即刻去上任吧。”
韓宜可頓時也愣住了,實在沒有想到允熥如此決絕和果斷。他和焦勝兩個人半天沒有反應過來該幹什麼。而允熥也不再搭理他們兩個了。
官員們倒是都看出了允熥的態度,對於敢於暗諷的文臣絕不姑息。焦勝雖然從中央到地方被認為是貶官,但是好歹都是七品的官,名義上還是平調。韓宜可直接從正四品的副都御史貶為正七品縣令,處罰很重。
同時大臣們也看出了允熥對於禁止裹腳的重視。可憐的韓宜可,成為了大家實驗新皇帝為人的小白鼠。
明初皇帝權力很大,允熥又已經當了六年的儲君,在各個衙門都有親信,沒有人可以阻止允熥命令的透過。其他的文臣不會因為這樣的事情和皇帝對著幹的。
焦勝和韓宜可被處置以後,沒有其他的大臣出來提出異議了。畢竟,這五件事情雖然說起來事情多,但是並沒有觸犯哪個部門的利益,更沒有觸犯文官集體的利益,允熥選擇在上朝當日的這幾件事情都是深思熟慮出來的,保證不會觸犯誰的利益。所以大臣們也犯不上出來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