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除誹謗妖言令’,便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件。
現在,‘誹謗妖言罪’還存在於漢律條例之內,百姓光是出於自身安全的考慮,就不會對這種涉及天家的敏感話題發表言論。
百姓都不敢,朝臣百官就更不敢了。
——即便是歷史上,文帝頒佈‘除誹謗妖言令’後,對於天傢俬密,朝臣也仍舊不在‘可自由發表言論’的範疇之內!
文帝廢黜誹謗妖言罪時說得很清楚:百姓無知失言,無知者無過!
漢文帝在‘無知者無過’這一點上的堅持,也不單單體現在‘某人說了錯話’一事上。
歷史上自文帝之後,直至王莽絕西漢國祚這一段時間內,漢室司法判決中出現最多的一句話,便是:不教而誅,謂之虐!
此言出處,乃《荀子·富國》一篇:不教而誅之,謂之虐;教而不化,誅之,謂之王道。
非但荀子認同這個觀點,整個華夏,在那遙遠的時代,都對此觀點高度認同。
華夏隱晦內斂的文化底蘊,註定無論何事,都要披上一層‘仁義’的外衣;而在遙遠的西元前,仁義不單單是皮,還是歷代君王真切的追求。
就連征討外族,華夏君王都要‘先試圖教育感化’,感化不了,再以王道征討。
——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執干鏚舞,有苗乃服。
《韓非子?五蠹篇》中記載的這則傳說,便是古華夏‘先教後誅’之價值最直觀的體現。
這一觀點,在漢室‘士不教不得徵’的政治軍事背景,以及荀子門徒張蒼以丞相之身,執政天下的情況下,在文帝一朝逐漸深入人心,成為了天下公認的普行價值。
自此之後,華夏法制就從周、秦時,百姓對法律除‘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偷盜劓、黥’以外一無所知,只有在官服上門拿人時,才知道自己觸犯了法律的時代,逐漸轉變為:每一條法令頒佈,都要先讓百姓知道,而後才實施的時代。
於露布書寫、宣讀詔命政策自是早已有之;而漢文帝之後,大到肉刑廢黜,小到逃稅的責罰,都開始被一一告與百姓知曉。
在這種大環境之下,即便是謀逆叛亂,證據確鑿的淮南厲王劉長,在被羈押於長安廷尉大牢之時,也是被當朝御史大夫申屠嘉,就‘忠君奉上’的道理好生教育了一番。
而官僚,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在‘無知者無過’的範疇之內。
——你作為官員,卻連法令都不知道,還好意思說無知者無過?
——國家每年出那麼些糧食,養著你一家老小,就是為了讓你‘無知’?
即便是在後世,大部分政事,也都是民眾可自由發表看法,而官員必須時刻注意言論,就更枉論處於封建時代的古華夏了。
但不敢說歸不敢說,朝堂百官,尤其是張蒼、田叔等皇黨重臣,暗地裡對‘劉弘非惠帝子’一事,還是持極高的重視。
——即使劉弘挾此番大勝之勢,掃滅齊地叛軍,剪除朝堂逆臣,只要沒能擊破這則謠言,那‘或許不是惠帝之子’這樁隱患,便會一直掛在漢室政權的頭頂!
在君權鼎盛,中央強大之時,此事自然只是無知百姓飯前茶後,口嗨八卦的談資。
但若是將來有一天,漢室出現君權闇弱,諸侯不穩,亦或是權臣當道,意欲作亂的狀況,那這個隱患就將徹底爆發。
‘孝x皇帝本非孝惠子’,將成為每一個亂臣賊子可信手拈來的正義旗幟,反叛之舉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