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人?”
他多少有點兒懵。
1882年,美國簽署《排華法案》,
而司徒美堂入獄是在1886年,也就是法案生效的第五個年頭。
那種情況下,華人打死白人卻只關了10個月,
美國司法這麼先進嗎?
司徒美堂也明白陸時的疑惑,遂解釋道:“本來是絞刑。”
陸時啞然,
“那為什麼會……”
司徒美堂望著腸粉鋪子,陷入回憶,
一拳拳捶死那個白人流氓的感覺似乎又回來了。
良久,他搖搖頭,將之清出腦海,說道:“陸爵士,你是傳媒大亨,應該能明白那件事必然會引發轟動吧?”
陸時點頭。
除了法案的社會背景,還有個體差異的問題,
從體格上講,白人一般高大勇猛,普通的亞洲人很少能正面對抗,何況還是長期受欺壓的華人。
這種事,想不成為爆點都難。
陸時猜道:“事件成為了焦點,讓全美的華人聯合了起來?”
司徒美堂點點頭,
“是的。洪門內所有成員,加上各地華人,都在為我申冤。有錢有勢的,甚至託關係改判,或是找律師上訴。”
他有些嘲諷地笑道:“那時候,美國佬才明白,華人團結起來,不僅敢還手,而且敢拼命。”
陸時看他一眼,沒接茬,
心裡卻明白,
司徒美堂建立安良堂,並且做大做強,肯定跟這事有關,
因為,在當時的華人心中,他不僅僅武功高強、仗義執言,同時也是代表著反抗意志的精神圖騰。
陸時沉吟,
“從絞刑改成10個月,變化確實大。”
司徒美堂開玩笑:
“美國的刑期都不太長。大概是因為犯人也要吃飯,財政上負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