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了自己,不代表就能改正,該賭還是賭。
陸時說:“我相信,你們應該知道,陀氏的很多創作,最初的動機便是稿費。”
現場一陣沉默,
忽然有人道:“陸教授,這種說法或許沒錯。但往深處看,尤其是讀過《罪與罰》之後,不難發現,陀氏對刺激很敏感,換句話說,他對刺激上了癮。賭,便是這種能帶給他心理刺激的事情。這些刺激給了他一種生活的力量。”
這話的言外之意很明顯:
如果繼續深挖,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創作動機不是金錢,而是賺錢拿去賭,從而體會其中的刺激。
陸時笑,
“你說的肯定不能算錯。但這麼深挖下去,必然會變得沒完沒了。”
學生們點頭。
陸時繼續,
“所以,如果只從賺錢的角度出發,陀氏迎合了嗎?”
眾人再沒話說了。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水平過高,寫出來的東西就是潮流本身,
所以,他不需要迎合讀者,而是讀者迎合他。
用如此偉大的作家舉例,說明了一點,有人就是能兼顧文學表達和名利,站著把錢掙了。
陸時繼續道:“作家這個職業確實有特殊性,但是,咱們也不能攔著部分人只是單純將寫作當成餬口的工具。這類作家會迎合,寫出不深刻卻很好讀的作品。”
單純將寫作當成餬口的工具?
這話有點兒出格,
連下面的詹姆斯聽了都有些著急。
畢竟,陸時今年是要拿諾獎的,有必要注意影響。
文學院的學生們面面相覷,
眾人皆知,作品分兩種:
第一類,發人深省且令人回味的,
就像陀氏的《罪與罰》;
第二類,為讀者提供閱讀時的情緒,
大部分休閒便在此列。
這兩種都有存在的必要,但陸時所說的……
有學生問:“陸教授,如果單純將寫作當成餬口的工具,會不會太功利了些?”
陸時攤手,
“你會娶一個只跟你講道理的妻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