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華一下子住了口。
這下我更懷疑了。
繁華在賈觀音面前又聽話又老實,人家說什麼信什麼。
我本來覺得這是因為他想老婆,讓他失去了理智和最基本的判斷力。
但……如果這本來就是裝的呢?
“是不是?”我催促他,“你放心說,我又打不過你。”
繁華這才回神,他微微眯起了眼睛,這表情活像只狐狸,“哪有?我為什麼要做那種事?”
我說:“為了讓我跑不掉。我現在就完全跑不掉了,你犯病時候根本就沒辦法溝通。”
繁華靠到了椅背上,笑吟吟的目光就像大人在看天真的小孩子:“你知不知道‘繁華有精神病’這條新聞能賣多少錢?”
我皺起眉:“什麼意思?你不要繞彎子。”
我情商雖然不高,但我至少有直覺。
“意思就是想要得到你,不需要冒這樣的風險。”繁華說著,抬起手,捏住了我的下巴,“我有一萬種手段讓你離不開這棟房子。”
他前面這句話是正確的。
幾乎所有的股份都在繁華一個人手裡,雖不是獨資企業,也相去不遠。
這樣的情況下,一旦繁華被曝出有精神病這樣嚴重影響決策力的疾病,股價勢必會跳水。
而我想害他其實很容易——想辦法拍一段他發病的影片就夠了。
只是為了得到一個我這樣毫無背景的女人,就讓我發現他的病。相當於為了追求鄰家小妹,砍掉了自己的胳膊,的確是得不償失。
難道真的是我多心了?
不過,這點不提……他最後這句話是想表達什麼?
想到這兒,我推開他的手,板起臉說:“只有低階的男人才會強來。繁先生如果覺得自己很低階,那我……”
繁華露出壞笑:“你能怎樣?”
手掌還覆上了我的腿。
“我……”對付這種有律師團的大財閥,報警基本上是無用的,且會被他的律師搞得名譽掃地。
於是我咬咬牙,說:“我也沒什麼不能奉陪的!”
就當是被狗咬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