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仗從戰略戰術上來說,打得確實沒有任何意義。
明軍已經無法控制河西岸,東岸又兵力不足,有火槍兵的協助,固守尚可,此時進攻確實有些莽撞了。
但這一切,為的只是一個目的,那就是將廖仲平搶回來,無論是活著或是,屍體。
為得是軍心士氣,也為得,情意二字
吳爭開始時神志還是清醒的,穩紮穩打,一步步地向岸邊逼近。
可等到先前泅水上岸的明軍士兵,傷亡越來越高時,吳爭的腦子也就熱了。
吳爭悍然下達了總攻命令,這命令其實也不算錯。
因為被上岸明軍牽制的那一會,火槍兵已經接近岸邊,僅二十步之遙。
那麼,對岸上的清軍,已經能進行投彈。
但這個命令,同樣也讓火槍兵處於清軍弓弩的射程之中。
火槍兵的傷亡,也由此出現,漸漸擴大。
這場毫無道理的激戰,持續了整整半個時辰。
明軍的傷亡已經超過三成,連火槍兵也有二百餘傷亡。
那種雙方排好兵、布好陣,刀盾兵在前,弓弩兵在後,騎兵護住兩翼的打法,哪怕兵力再多,只要雙方實力相近,傷亡其實非常少。
往往打上一天,各自有個百來號人的傷亡,已經算多了。
可眼前這仗不一樣,雙方在搶攻,打得是意氣之爭,加上根本不可能排兵佈陣,可謂刀刀見血、箭箭咬肉,那就得用命來填。
清軍那面更慘,火槍兵在總攻開始,就已經向岸上投擲手雷,木柄手雷對清軍的殺傷力不大,但有效壓制了清軍的弓箭手,所造成的煙霧,影響了清軍的視野。
這使得明軍在付出巨大傷亡後,可以成功登岸。
扔完身上的手雷,打光身上的彈丸,火槍兵也上刺刀,與敵短兵相接。
然而,就是在這種肉搏戰中,火槍兵訓練三人的刺刀術組合,顯露出它猙獰的獠牙。
但凡有火槍兵處,清軍攻不進去。
清軍手中的刀遠不及火槍兵槍刺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