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年2月到1813年1月,盧德運動在約克郡迅速的擴散開來,他們紛紛衝進機場,砸壞奪走他們工作的機器,使資產階級的利益嚴重受損。
而嚶國鎮府也展開迅速的回應,頒佈了《保障治安法案》透過暴力機關對盧德分子進行鎮壓。
起初,由於盧德分子內部嚴密的紀律性,軍警的鎮壓和搜查收效甚微。
盧德分子往往在夜裡集結,有時會蒙面,他們的目標非常明確,往往是機器或者是工廠的產品,同時不會掠奪工廠主的任何其他私有財產,一旦完成任務,小隊的領導者會進行點名(通常是叫代號)。
他們人數眾多但極為分散,常常十幾號人就能完成對一個工廠的摧毀,使得資本家和嚶國鎮府極為頭疼。
蘭開郡的盧德分子提出了一些政治需求,如對下議院進行改革,吸納一些工人階級的個人充當議員等等,這些倡議之後成為了嚶國憲章運動主張的一部分。
盧德運動的一個領袖喬治·梅勒曾經表示,這樣的行動“直到那些工人能夠依靠自己的雙手和手藝來養活自己的孩子”為止,同時表示“我們摧毀這些機器,毀壞這些財產看起來是一種敵對的行為,但這卻是一次次有力的行動,是一種號召!”
經過這些運動之後,工廠主漸漸妥協,許多呢絨商關門息業或者開始收起自己的機器,但仍然有一些特別頑固的大型工廠仍在“抵抗”,而這就是盧德分子接下來的目標,運動進入了第二階段。
但這時候他們遭遇了挫折,如喬治·梅勒曾率領數十名工人在夜間攻打羅福爾茲工廠,他們被擋在大鐵門前無可奈何,攜帶的鐵錘只能砸出一個小小的窟窿。
他們暴露在衛兵的視野內,被射殺數人,最終只能在官軍到來之前倉皇撤退。
兩個受重傷的盧德分子被丟棄在工廠前,被鎮府嚴刑拷打,也未曾透露半分情報。
在下葬的時候,數千民眾聚集過來為死去的盧德分子哀悼,讓“鎮府十分危難”。
於是乎,盧德分子計程車氣大跌,身份也被暴露。
找不到出路的工人們只能透過最後的不理智手段:暗殺。
1812年4月28日,梅勒透過暗殺,刺殺了一名富有聲望的工廠主霍斯法,一下讓盧德運動陷入“道義不正”的險地當中。
當地的百姓紛紛認為盧德分子是殘忍的,不法分子也拿著盧德分子的旗號進行搶掠,盧德分子也就此分崩離析。
1813年1月12日舉行了一場對盧德分子的集中審判(眾多零星審判中的最大一場),66人中包括喬治·梅勒的17人被判處死刑,6人被判處7年流放,1人被判處終身流放,16人被保釋,其他人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