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奪拿起來的,是一件筆筒。
這件筆筒不是常規的圓柱形,而是方鬥形。
方口方底,上大下小,上口邊長大概十二厘米,下口邊長大概八厘米,高度大概十厘米。
四個面皆為山水畫片,畫意清麗舒朗;而從青花髮色來看,吳奪感覺應該是明晚期到清早期所用的浙料。
這件筆筒也有個問題。
太新了。
幾乎沒有使用痕跡,也沒有明顯的包漿,釉面光鮮亮麗,上眼感覺火光未盡。
火光又叫賊光,但凡出窯不久的瓷器上都有,所以有時候買賣瓷器,買家一看是新仿,含蓄點兒就會說“您這東西有點兒燒眼”或者“燙手”。說的就是新仿瓷器上的火光。
不過,乍一看火光未盡,但是細瞅之後,卻又感覺這種光亮好像不是那麼“燒眼”,光亮中還有一種滋潤感。
這件青花方鬥筆筒,經得住品。看來看去,又有點兒“真賽假”的感覺。
這一點,不能單純看,要繼續鑑定,綜合評定。
吳奪翻底。
這一翻底,吳奪不由愣了一下子。
露胎的地方和胎釉結合處,倒是沒問題,典型的康熙早期瓷器的特徵,再結合浙料髮色,還有山水的畫工特點,本來大致可以忽略太新的問題了。
但,這東西它有款兒。
首先,康熙早期的瓷器,無款的多,有款的少。
更關鍵的是,這個款兒,是六字篆書款:大清康熙年制。
康熙朝的瓷器,六字楷書款最多,四字楷書款“康熙御製”也能見到;但是,篆書款,實在是極為罕見。
反正吳奪是沒見過。
這個“沒見過”不僅是指實物,而且包括圖片、書籍以及查閱過的所有資料。吳奪頂多也只是聽說,康熙晚期曾經偶爾出現過。
但是,這件青花方鬥筆筒,綜合來看,卻又以康熙早期的特徵為主。
如此一來,這件筆筒就不得不讓人生疑了。
加上特別新,特別亮,就算是高手,也很容易Pass掉。
可吳奪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