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芸面露遲疑般輕輕搖首,卻還真不知在秦國若是犯了盜搶罪,又會被如何處刑?
“依我秦國律法,偷一桑,竊一銅,是為盜,處流刑!若有情節嚴重者,或群搶群盜者,處黥(qíng)刑!”
此言一出,趙芸登時大驚,忍不住目瞪口呆!
須知黥面之刑,即以刀刻鑿人面,再以墨塗飾傷口,使其永不褪色。
這種黥面之刑,在九州並不罕見,卻只是處置逃兵或奴隸的刑罰!
畢竟一旦施以黥刑,則終生都難以掩去啊!
而在秦國,哪怕你只偷一銅子,偷一桑葉,也算盜竊,要被處以黥面之刑!
而盜搶罪,一般在列國之中,也不過是根據情節嚴重大小,處以笞(chī)刑或徒刑!
所謂笞刑,即以木板、竹條責打犯人的背部、臀部或腿部。
所謂徒刑,則範圍較廣,包括城旦舂、鬼薪、白粲、隸臣妾、司寇、候等等各種剝奪人身自由,強制勞役的刑罰。
而在徒刑之中,又以城旦舂為最,是最為嚴重的徒刑。
除此之外,徒刑又根據年限時長,分為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
且在服刑期間,若因不服從指揮與安排而被打死,那也就白死一場,不會有任何人為你追究責任。
但在秦國,似乎直接就跨過了笞刑,量刑最低都是徒刑之中的城旦舂一般……
喝個酒被抓就會被罰城旦舂,盜搶罪更是有可能被處以黥刑!
這些簡直聞所未聞,令人匪夷所思的重刑酷律,當真是令趙芸瞠目結舌,心中驚駭!
但同時,她心中早已存有的一個疑惑,卻是更加難以抑制的湧現而出!
她當即望向掌櫃,一臉不解般問詢而道。
“秦法如此嚴苛……卻又如何約束百姓,自覺遵紀守法呢?”
……
“自古九州中原,皆乃禮儀之邦也。
泱泱華夏,百家爭鳴,儒以禮教化天下,法以道無為而治,墨以仁兼愛非攻!
獨暴秦崛於西陲,嚴刑峻法,以勒庶民!
豈非倒行逆施,禮樂崩壞乎?
嗟夫!暴秦以暴治世,安不驟斃,亡於二世哉!”
——《驪書》·範建(原大驪王朝太史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