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能理解她的心情,此刻想走是真的,對孩子的愛也真的。
人這一輩子,有人活父母,有人活孩子,也有人活錢活權,活自己。這種種選擇,本身談不上哪個更高尚,哪個更卑劣,也沒有對錯一說。
自己的人生自己選擇,就譬如我……一直撲街,還tm一直想寫。
離婚了。
我本以為是一箇中年男人的重生……但沒想到,福無雙至,禍不單行。
她走的那天,我接到了兩張紙。
一張離婚證。
一張醫院的診斷書。
肝癌中期。
我再三確定,但這真tm的不是重生,是要我託生。
那天傍晚,我如行屍走肉一般,從幼兒園接倆孩子回家。
路上,他們問我:“媽媽是又出差了嘛?”
我大腦嗡嗡作響,雙腿都使不上力氣,但還是幼稚地騙著兩個幼稚的孩子:“對,她出差了,去掙大錢了,不出意外,你們以後就是富二代了。”
兩個孩子並沒有多高興,尤其是還不到四歲的慶寧,她一直低著個小腦袋,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我的這兩個孩子,小也確實是更傻一點,也好騙一點;而慶寧看著憨乎乎的,很開朗,可實際上她的性格很敏感。
那天傍晚。
我坐在破舊的椅子上,一邊笑著應付著聊閒篇的鄰居,一邊用手緊緊地捂著褲兜裡的離婚證和診斷書。
癌症!
為什麼是我,為什麼?!
我看著兩個孩子在小區院中,與一群小朋友玩耍,神情恍惚,萬念俱灰。
他們還這麼小啊!
我要是死了,他們可怎麼辦啊?
這倆孩子的命,真的是太苦了。生在一個不算富裕的家庭,母親事業有了起色後,就買了一張單程票,哭著走了;而父親一事無成,既沒背景,也沒什麼經濟能力……現在連命也要沒了。
我tm活得太狼狽了,就像那天下雨時,那群在室外無處可躲的流浪狗,故作歡快地奔跑,任憑大雨傾盆。
晚上倆孩子睡覺了,我就一個人站在陽臺,喝著啤酒,吃著花生米,看著萬家燈火明亮。
我忽然覺得,自己不應該被癌症擊垮,直接頹了,然後躺在病床上哼哼唧唧地等死。
為什麼?
因為,我覺得自己從來都不是一個好父親,好丈夫。
對於這個家庭,我雖然不曾索取什麼,但同樣也沒有貢獻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