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都市言情>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 第468章 一審判罰落地,你什麼意思?上訴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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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8章 一審判罰落地,你什麼意思?上訴上訴! (2 / 7)

張夢偉作為審判長對於賠償金額的事情向被告方諮詢了意見。

“被告方委託律師提出了賠償五千元的侵犯姓名權金額。”

“原告方提出賠償十二萬餘元的金額。”

“兩者提出來的賠償金額相對來說差距過大。”

“原被告方,願不願意關於賠償金額進行調解?”

“被告方委託律師的想法是什麼?”

被告方委託律師席位上,周亮在聽到審判長的詢問後。

沒有做過多的表述,五千的賠償金額,是葉美珍提出來的。

雖然說他在本案當中是全權代理。

可是關於委託人的委託訴求,他也不能隨意更改。

畢竟.…王奇瑞是在法院工作的,這委託人本身的身份就不一般。

換做普通人他可以更改委託人的訴訟請求,但是換做這種有身份有背景的人,肯定不能這麼做。

想到這一點,於是開口:

“審判長,關於這五千元的賠償金額,與原告方提出來的賠償金額相差過大,我方的想法是不願意調解。”

“我方認為對方要求的十二萬餘元的賠償金額過高。”

“好的。”

張夢偉點了點頭,對這個案子作出了總結。

目前。

該判定的已經判定,該駁回的已經駁回。

只有賠償金額這件事情還有待商議。

只不過這賠償金額,雖然說有待商議。

但是作為審判長對於這一點可以進行自由量裁。

就算是不按照原被告方各自的訴訟請求來進行判定。

或者說.…選一個折中合理的金額進行判賠。

這也是符合法律,符合審判的規則的。

法錘敲響。

張夢偉並沒有讓原被告雙方再針對任何觀點進行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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