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最終判決:經典陳述,誰有錯?都沒有錯!
對於法庭陳述,在這一點上,庭審上的各方都有各自的看法。
首先是控告方。
控告方對於本次庭審肯定是想要讓林勇接受更多的刑事處罰。
好給曹志偉這個大金主交代。
從上訴方也就是蘇白的角度來看,肯定也是需要為自己的委託人負責。
但不管怎麼樣.…
關鍵是利用法庭陳述,依照法律事實和法定情形來影響審判長的主觀。
讓審判長對於本案的刑期進行界定。
審判臺席位上,段清水繼續開口:
“現在先由檢方進行法庭陳述。”
公訴人的法庭陳述很客觀:“審判長,我方的陳述如下。”
“檢方認為在本案當中,林勇雖然有一定的過錯,但並不是以牟利為目的,情節較輕,甚至輕微。”
“所以對於林勇的判決處罰,我方認為應當從輕進行判決。”
公訴人的陳述,簡單明瞭。
並且是依照在先前法庭判定的基礎上進行的。
直接提出了情節較輕甚至輕微的程度。
這讓控告方的方奇和張遠,對於該案件,林勇的判定刑期,都有不太好的預想。
不過.…
還是那句話,既然到了庭審場上。
那麼作為委託律師,先不說結果如何,但是肯定要盡力。
至少要向自己的委託人進行表態。
在面對審判長要求控告方進行陳述時,張遠開口:
“審判長,我方的法庭陳述如下:”
“在本案當中,我方認為上訴人林勇的行為,造成的影響力巨大。”
“透過影響力來看.…在本案當中,林勇代購銷售藥物,銷售次數和銷售金額都不小。”
“對於正版藥造成了巨大的影響,並且破壞了相應的正版市場。”
“實際上.…正版藥也處在一個比較艱難的情況,因為所投入到的研發和經費都相對來說比較高,所以才賣的相對比較貴。”
“從這一點來看林勇代銷假藥的確是為了做好事,可實際上,他侵犯的是正版藥的權益。”
“再有,從走私的角度來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