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然不是,漫畫對於有些人來說是偉大的,有人願意為它砸上自己的一切,比如我;有人只當它是一份工作,只要能賺錢就行——比如你。”
“呃……這個確實,你厲害,你砸吧,我把錢賺好就行了——我就是個俗人,你努力。”
“哈哈,俗歸俗,我們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想做出來受歡迎的作品……說這麼多,就是想你能多教教餘樂,雖然之前做過一些錯事,但他和孫文不一樣,我覺得他應該有一次悔過的機會。”
“你都這麼說了,我肯定不能拒絕啊……要不要給我漲個培訓費?”
“……”
……
下班接了何妨回家,秦廣林坐在沙發上看何妨在廚房切菜,手裡拿個蘋果在那啃。
“我有個快遞在樓下,差點忘了,去幫我拿一下。”
“哦。”
“我手機在桌子上,自己看收件碼。”
秦廣林揣上她手機騰騰騰跑到樓下把快遞取了,又騰騰騰跑上來,“你又買了?”
快遞方方正正的,不用拆開都知道是一本書。
“用得著買嗎?我就是賣這個的。”何妨回頭看一眼,笑著說道。
“啊?”
秦廣林怔了一下,隨即驚喜地撕開包裹,“你又出啦……第二冊,哇,真成大作家了,這得賺多少錢?”
“滿腦子都是錢,能不能想點別的?”
“呃……”
沒辦法,秦廣林想了半天也沒想出別的,乾脆翻開來看。
“你這就是寫倆人青梅竹馬唄?”
“是啊,就是兩個人青梅竹馬的故事……當初還很多人認為我寫不長,說戀愛不就那麼回事嘛,能有多少可寫的——哈哈,結果我寫了這麼多了。”
何妨得意的晃晃腦袋,又回頭瞅了秦廣林一眼。
當初這麼說的還包括他來著。
愛情哪有那麼多轟轟烈烈,都是平淡如水的過著,一些瑣碎小事不知不覺就能寫兩本書,三本書,四本書。
“厲害厲害。”秦廣林敷衍著誇獎兩句,“等吃完飯別忘了在書上籤個名,這本書就送給我了。”
“你不是想等我火了再賣出去吧?我感覺你越來越財迷了。”
“怎麼可能,淨瞎說,我哪財迷了?”秦廣林反駁。
雖然是喜歡賺錢,但錢又不是他的本身目的,只是工具而已,把書賣掉反而捨本逐末了。
他不俗,他也有願意為之砸上自己一切的東西,只不過不是漫畫,更不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