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清宮。
朱翊鈞望著長身玉立的少年,眉頭微皺,顯得微微有些驚訝。
“你說,你來複旨?這麼快?”
“回稟父皇,倭國確已在國書之上簽字,兒臣不辱使命,特持國書前來複旨!”
朱常洛倒是一臉平淡,從寬大的袖袍當中拿出一份國書,高舉過頭頂。
旁邊侍立的小內使得了皇帝的眼色,急匆匆的走下丹陛將國書送到了御案上。
朱翊鈞狐疑的望了一眼國書,只見落款之處的確蓋著倭國的印璽,上書倭國右大臣豐臣秀賴的大名,底下跟著的是五大老的簽字,其中就包括德川家康。
“這份國書,似乎和石星以前呈給朕的不同?”
粗粗掃了一眼,朱翊鈞眼中閃動著一絲異樣的光芒,道。
“不錯,父皇,倭國對於原本的和談條約甚有異議,所以兒臣重新擬定了七項條約,務求能夠令雙方滿意,倭國主持和談之大將軍德川家康對於這份條約十分滿意,所以沒有過多討論,便籤訂了下來!”
“哦?他很滿意?”
朱翊鈞將整個國書上的條款大致看了一遍,卻是一臉怪異的道。
“你倒是好手段!”
不管德川家康滿不滿意,反正朱翊鈞很滿意!
石星原本的那份條約,已經是幾經推敲之後,由他親自審定的,作為戰勝之國,朱翊鈞覺得自己要的很合理。
但是現在見到了自家兒子擬定的這份條約,他才真正明白了,戰勝國和戰敗國之間,到底什麼叫做合理!
這份合約一共規定了七條,條條都看的朱翊鈞心驚肉跳。
第一,倭國為大明藩屬之國,倭王受大明冊封,永世不得反叛,更不得僭越,自稱天皇。
第二,倭國與大明時代友好,須得開放通商,允許大明商人於倭國境內自由交易物品,倭國商人若進入大明交易,則需持市舶司准入證明。
第三,倭國需賠償大明黃金共計兩百萬兩,白銀共計一千萬兩,黃銅共計七百萬斤,開放礦產開採權,大明勳戚商人有權在倭國購買田地,若發現礦產,倭國不得干預開採。
第四,倭國既為大明藩屬,當同御外敵,多年來,大明沿海受倭寇侵擾,倭國須得約束子民,不得侵擾大明海疆,凡大明宣佈為倭寇之人,倭國禁止收容其家人,子嗣,親屬。
第五,豐臣秀吉大逆不道,違抗皇命,其所率大軍於大明境內燒殺擄掠,無惡不作,當於大明服徭役三年,以贖其罪。
第六,大明既為宗主之國,自當護持藩屬之國,倭國兵力空虛,恐有外邦趁虛而入,大明皇帝自即日起,將派遣備倭軍進駐倭國,維持國內穩定。
第七,備倭軍將軍由大明皇帝任命,與倭國左大臣同等級,但不受倭國國王約束。
朱翊鈞從未想過,條約還能這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