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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千一百七十七章 本為賠錢不算外(第三更) (2 / 3)

“賺錢還不容易嘛!咱大唐是個好時代,沒人跟我爭。”

李易笑著說,隨便弄出來點東西就能賺錢,何必拿火柴賺?

就這個,就算給別人技術,別人拿著也得賠死。

“易弟,如今一盒火柴多少錢?用的人多不?”

李成器不瞭解,整天忙別的事情。

“一錢一包,一包十盒,一盒五十支。即,一錢買五百根火柴。”

李易知道價錢,批發是這個價,零售會加價。

有的一包兩錢,有的一錢五毛。

等運到更遠的地方,一包可能會賣到四五錢,百分之五百的利潤。

實際情況不存在,從這裡運到蜀地,船隻逆流,做好防潮、防火,到地方再分到店裡。

店裡賣一包五錢,層層分攤,利潤百分之三十就不錯了。

李易把這個情況說給三人聽,主要是兩個人。

“遠處百姓買到的並不便宜。”李隆基瞭解了。

一錢一百根,就是一分錢一根,劃一下沒了一分錢。

“等寺觀的錢就位,規模擴大,到時蜀地零售能壓到三錢一包。

修路砍伐樹木的木頭都給我運來,另外規劃經濟林種植。

選生長速度快的品種,分批砍伐和補種,生長週期緩慢的木頭製作火柴就可惜了。

洛陽與長安一樣,超過三分之二的人家不自己做飯,不方便。

火柴更多為照明時用,鄰里之間可以用其他手段借個火。

火柴主要用在周圍都沒有火的時候,拿火鐮太費盡了,劃一根就行。”

李易火柴的應用,百姓特殊情況用,平時捨不得。

如洛陽尚善坊,可以說成尚善小區,有人家做飯,沒有火可以自己想辦法。

但是小區裡面有‘物業’對不對?物業負責安排人打更,順便留火種。

尚善坊的‘業主’拿根木頭棍到‘物業’借個火。

點燃了往家拿,中途滅了,再回來重新點。

百姓不交‘物業費’,官府負責,包括打掃衛生。

火柴就是外面下大雨,出去借火,需要有很多保護,風再大一點,不如在家劃根火柴。

村子中的用途最大,誰家能長時間保留火種?

“子重,火柴製作可容易?海外之地,引火不易,另有富貴人家,有此物,彰顯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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