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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北地驚龍 第十七章山重尋蹤跡 (1 / 6)

郭弘低聲問呂煜道:“這位參軍你沒見過?”

呂煜小聲道:“我去刺史府都是直接入後宅,前面的官衙沒進去過。這個李從質我聽舅父提起過,是李德裕的侄子,因為娶了個歌妓被家族除名,其實歌妓也沒有什麼不好。”

他確實是這麼想的。

唐代的歌妓相當於後世的音樂人加舞蹈家,或者應該稱為歌女。

妓字同技,也就是有技藝的女子。

賣身的那種叫娼。

娼妓本來是兩種職業,後來被連起來了。

兩個相關但不同的職業連起來出現一個新名詞,這種情況後世也有,比如作詞和歌手合起來後,就是:

唱作歌手。

一直到宋代妓都是不賣身的,最早把娼妓連起來的文字來自關漢卿的《救風塵》。

至於李師師和宋徽宗,那隻能算包養。

在唐朝,歌妓也分幾種,官府管轄的歌妓為官妓,有專門戶籍,地位比良家子弟低,但比奴僕高。

民間喜歡當歌妓的女子出於謀生或自己愛好從事這種職業,仍然屬於良家戶籍,李從質的妾室清河張氏就其中之一。

她們可以受僱進入豪門,作為酒宴上助興歌舞的表演者。

但隋唐名門和良家也是不通婚的,所以李從質想娶張氏為正妻被家族驅逐,而且因為父母不同意,他始終無法明媒正娶。

這個時代,社會等級依次為:世家(士族)、良家、官戶(如樂戶、妓戶)、部曲、奴婢。

世家就是上等人,良家、官戶是中等自由民,部曲、奴婢沒有人身自由,按照《唐律》如同私有財產。

郭弘不懂這些,還在想怎麼一個七品參軍會讓女兒去幹妓~女這麼猛的職業?

這時呂煜已經對李從質說道:“在下呂煜,是太守外甥,這兩日我都在刺史府上,李參軍可以前去查證!另外店家也可以作證。”

張氏茫然無措,問道:“那我女兒去了哪裡?她可是來找你的啊!”

攤上這種事,呂煜焦頭爛額,郭弘等人自然不能坐視不理。

他們立即報官,剛好見到了新認識的捕盜官史綜。

史綜和李從質是同僚,雖然不是很熟,但在一個衙門裡共事,自然也是要幫忙的。

李遠得知與呂煜有關也出來查問,順帶著府內李素素也知道了。

這下可熱鬧了。

估計呂煜找回白牡丹後,就會有大麻煩。

捕盜全城搜問,郭弘等人也幫忙分頭尋找,不久得到線索,有人看到白牡丹跟一個和尚上馬車,然後出了南門。

這次情況不明,雲玄素和何瓊足以自保,卻可能顧不上王都都和紅豆兩個武功差的,便把她們留在刺史府,陪伴李從質和張氏。

晉州帶來的五個僕人自然要跟隨雲玄素貼身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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