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年前,李炳輝還只是一個老實內向,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他的媽媽是一個傳統的女人,即便是丈夫已經去世二十多年也不曾有過改嫁的念頭,整天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拒絕任何會傳出是非的可能,她一向在意自己的名聲。
所以李炳輝從小就被她教育“人可以窮,但一定要行得端坐得直,不能做虧心事”,在這樣的教導下,李炳輝從小到大都過得小心翼翼,生怕落下什麼口舌以免對不起把自己拉扯大的母親。
可有時候越怕什麼就越會來什麼。
那是一個極為悶熱的夏天,在那個環境閉塞的小鎮裡,稍微有一點風吹草動都全民皆知。
李炳輝已經記不太清楚他那天晚上是怎麼被當做強jia
犯抓起來的,是制止了真正的兇徒後他報復性的反咬一口,還是女孩清醒後的盲目認定。
“是這位兄弟跑過來告訴我們的,多虧了他呀!”兩位壯漢對周圍的人解釋著“我們一過來就看到這個人在扒人女孩子的衣服,造孽喲。”
“不是,我是在給她解開繩子…”
“他喝酒了,他好像喝酒了吧,酒後亂xi
g哪……”離得與李炳輝最近的一個婦人提醒道“他單身,沒老婆……”
“是他!”女子顫巍巍的指著李炳輝,隨即低下頭,周圍的人震驚,憤怒,鄙夷甚至唾罵,面對鋪天蓋地的聲音,李炳輝的那句“不是我!”顯得那麼的蒼白無力。
那個真正的兇徒露出的那種放下心來的微笑,讓李炳輝徹底爆怒“明明是他乾的!”李炳輝衝到那個人面前“你們搞清楚,我是救人的!”
挺著大肚的鎮長從人群中竄了出來“哎呀,李炳輝啊李炳輝,平日裡看不出你是這樣的人哪,人家姑娘親口指認的,你怎麼能亂冤枉人,現在可是法治社會!”
“你說,要強jia
你的人不是我,你說啊!”看著李炳輝這副模樣,女孩縮起身體鑽到旁邊的婦女懷裡,婦女安撫著他對李炳輝吼道“你幹什麼,這麼多人都看到了,還冤枉了你不成!”
“大家聽我說,我已經報警了,這種人我們決不姑息!”鎮長的發話引起一片附和聲,沒有人相信李炳輝,縱然他在不停辯解,不停的掙扎。
很快警察就來了,就這樣李炳輝糊糊塗塗的被關了八年,這八年裡,除了自己年邁的母親沒有人相信自己,他記得母親含淚說的一席話“你是我的孩子,我相信你是冤枉的,你放心,媽媽不會讓你這樣關得不明不白”。
可最後,母親死於為他奔波的第二年,至此之後,李炳輝徹底坐實了罪名,再沒有人相信他,成了一個過街老鼠人人罵。
出獄後的他受盡了白眼,不管走到哪裡,這個汙點都一直伴隨著他,讓他苦不堪言,直到張景媛的案子,讓他再次鋃鐺入獄,一輩子也出不去了。
“你怎麼不繼續為自己申辯呢?要是我,我就告到上面去!”聽過他故事的獄友憤憤不平,隨後士氣又癟了下來“不過,像咱們這種沒錢沒權沒背景的人,誰會信,就算信,誰又會幫呢?”
“你變成這樣後悔嗎?”快執行死刑獄友問過李炳輝“我有一點後悔,何必為了那種渣滓汙了自己的命。”
“我們可是別人口中的變態啊,我們有這種後悔的資格嗎?”李炳輝吧唧著嘴,對著獄友鄙視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