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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命喪花花錢 小站出詭異 (1 / 2)

“世人一致向錢看,千里做官只為錢。為錢什麼都敢幹,碼錢成牆起禍端。”她笑著說,隨後背上手挺直腰板:“在下為這有創意的壯舉,獻上一首打油詩。”

“那可就奢侈了!這等貨起的么蛾子,哪裡配得上貼這麼大的金。”我也笑著回答。她笑著擺擺頭,意思是無所謂。

我請她坐下,而我仍然站在原地,接著講:

錢這東西吧,有那麼十張二十張的老頭票,覺著很是錢,揣在兜裡也覺著腰粗。但要多到了這個份上,感覺就是捆得整齊的花花紙,除了上墳時能體面地燎燎煙火外,就想不出還能有別的什麼用途。我覺著在這樣的錢牆面前產生的荒謬感,任何一個地方都無法體驗到,其強度,就是把一生的荒謬感疊加起來,也不可企及。起碼對我這樣的人來說是這樣的。當時盯著這堵錢牆,我感到了人生的極端無聊,虛空得好像不再腳踩著這個荒唐的世上。等我想到自己無冬歷夏的埋頭苦幹,不過是為賺幾張這樣的花花紙時,對人生的懷疑幾近毀滅的程度,也愈發不理解芸芸眾生:幹嘛還都張著嘴、喘著氣活著,瞎迷糊眼地死命追求。都來這錢牆前站站吧,看你還能感受到多少人生的意義,看你人生的目標還能有多少,不被這光怪陸離的魔咒蒸發掉。

可無論如何,我們都捨不得嚥下這**氣兒,但我又不能不在錢牆前追問:這種東西到底有什麼好貪的,不就花花紙嘛!這貪官到底哪根神經出了問題,其價值取向怎麼如此低端?接著換位思考:要換成我,你要不送來金磚金條金鎦子,光拿這彩印出來的花花紙來敷衍,我要不摔到你臉上,我就白當了這個能給你帶來幾十倍、上百倍好處的掌大權的官!那時,我要有機會見到這貪官,準會誠懇地對他說:就為這一摞摞花花紙丟烏紗甚至掉腦袋,值嗎?生命不好這樣來糟蹋吧?

這貪官還真為一整牆的花花紙掉了腦袋。

據說臨刑時,他沒有多少悔意,也不認為自己做錯了什麼,還振振有詞地質問:(此處刪去806字)……。……這裡頭的客觀性呀,自古就體現在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的輪轉上,簡單的很,哪有深度,何來奧秘。算了,別幫我來找理由,你們找來的理由都不符合實際情況。小娃娃為大成人來找理由,還不把人笑岔了氣!我的理由不需要找,明擺著的——時候到了,該我倒黴。

怎樣,聽出這裡的頑固性沒?不瞞你說,頑固勢力之所以頑固,就是到死都抱著頑固的思想不放。就是過去說的帶著花崗岩腦袋去見上帝。我一直這樣認為,當這樣頑固的思想充當了思想武器之後,天下也就沒什麼可禁忌的了。什麼以錯蓋錯、將錯就錯頂煙上,也就水到渠成,閻王爺也奈何不了。

既然死不改悔,閉眼前就不能不深切緬懷置他於死地的那些花花紙。你說他人生的最後念像要是一堆花花紙,得多無聊多廉價,這種死,輕於鴻毛。如果他收受的都是金條金磚金鎦子,那他生命的最後念像,就該是黃橙橙的東西堆起來的金山,得多輝煌、多耀眼、多敞亮、多死而無憾啊!其死,重於泰山。

比較著看,現在貪官的死,都趕不上封建那會兒貪官的死。遠的不說就說明清吧,哪個不是死在金山銀山的堆砌上。抄家時,嘩啦開啟私家寶庫,那貴金屬的奢華光芒陣陣刺眼,都以為誤入了玉皇大帝的天庭。是個人都會感到,以這些有分量有成色的贓物,換得伸脖子等鬼頭刀,值。當咔嚓響過,落地亂滾的腦袋裡,翻轉的念像全都是閃光的金銀,多有密度、多有質量、多有品味,想不重於泰山都不行。你說過的那個和珅,不就是一個突出的典型麼。

所以,我特別瞧不起現在貪官的死:死在一堆堆說作廢就作廢的花花紙上,花裡胡哨、輕輕飄飄,叫我這視金如命的人,怎不把他們看成是低階粗卑的小農小販。充其量,小店主一個。但我對封建那會兒貪官的死,也有很大成分的瞧不起,緣於他們對銀子的偏愛。你說你,私家寶庫裡堆那麼多的銀子作甚,拿出去換金子呀!全都換成金子,那咔嚓後翻轉的念像,就全是金子了,其純實、其重度、其硬通力,想不二倍地重於泰山都不行。

反正凡不視金如命的人,我都特別瞧不起,也特別不理解。假如我有了大撈的機會,我要不讓自己坐在金子堆上,就不是我。

“等你的機會到了,得鼓勵你大膽地向金子伸手囉!”

“是這樣。我誠心接受這樣的鼓勵。”

“你攥著釣得來金子的批文,不見金子不撒鷹!”

“總的這樣才能見效。”

“你可以用金子武裝到牙齒。”

“可不嘛!到時我全身都閃著金光,黑白不熄,走夜路都不用手電筒。”

“你可以到奧斯卡頒獎現場立著,成為史上最大的頒獎小金人,以資鼓勵史上那些取得最高成就的編劇、導演、演員、作曲美工服裝化妝等等一大堆什麼的,全世界現場直播,五大洲各色人種都能看到。”

“這太炫了,我不好意思。”

“你得好意思起來。就去奧斯卡頒獎現場,立成史上最大的小金人。只有這麼炫的回報,才對應得上你的付出。你是勞苦功高地,貪鬼們的皮被你一層層扒下,貪鬼們轉頭再去扒勞工的皮,迴圈往復,沒完沒了,弄到最後,到處都是血腥。沒看出來喔,男老鐵,你憨厚的皮囊裡,居然包藏著這麼一顆狠毒的歹心,不怕哪天兩座山對倒在一起,把你壓在下面?唐僧沒從大唐走到現在,沒人救得了你。山裡的野獸們即便想救,也沒那力氣呀,還不會使用工具,最多繞著壓著你的碎石堆,團團轉地嗷嗷叫:救命啊——!”

我倆都笑了,她笑的眼睛燦燦發光,一如春晨微風拂波的湖面。但這眼睛,還不到我儘量看的時候,如果超前貪視,無疑會使我恍惚,既定的戲碼非亂不可。現在,我得剎住渴往,一心撲到講上:

要說我還有個很大的秘密,不知你聽著會不會覺著彆扭,但我自己琢磨起來,覺著還挺舒服。

她沒答話,只笑著示意我講來聽聽。

這個很大的秘密,就是我沒來山裡前,非常愛去皇帝陵。也常去,尤其地宮被掘開的帝陵。至於寶城明樓地下宮殿之類的場所,我都省略,早沒了新鮮感,進了陵園大門直奔陳列出土文物的展廳,長時間賴在裡面觀瞧。都是從地宮裡弄出來的寶貝呀,這就使我多賴上一分鐘,就得多忍受一分鐘的折磨。想想看,餓了半個多月的狼,面對擺在嘴邊的肥羊羔,遲遲不下口,是不是想把自己往死裡剋制?

我這愛金子勝過愛性命的人,盯著一字排開的展櫃裡,那些陪葬的饅頭大小的金錠,還有金冠、金碗、金腰帶、金臉盆、金水壺、金筷子、金蟾蜍,通體的純金黃橙橙、賽得過熟透的木瓜,我會怎樣?它們與我只隔層玻璃,我一胳膊肘子下去就能破開,把我的挎包裝個滿。對,就這麼幹,狼不會剋制自己,人也不能把自己剋制到死。於是,我腦海裡出現了這樣的情景:胳膊肘子抬起,用力向下,咔嚓,展櫃玻璃大開口,旋即裝滿一挎包,然後猛勁向外衝,撞飛剛反應過來的小保安,一溜煙兒竄去,三拐五拐,竄回我的賊窩。接著拉亮賊窩裡所有的燈,將挎包裡的金貨一件件擺到桌子上,熱血沸騰地用眼睛狂吃。

餵飽了眼睛就喂嘴,就是一件也不放過地用牙咬,讓每件金貨都坑坑窪窪地佈滿我的牙印。就像最能證明身份的鋼印軋出來的印戳一樣,我是用牙印來證明這些金子都是我的。

不知這天下有多少人咬過金子,沒咬過實屬遺憾,那你拿起一件放到嘴裡,上下牙稍一用力咬合時,沉甸甸的金子只有接納沒有抵抗,那牙尖嘿,軟軟糯糯地往裡陷,跟咬著只有神仙才能品嚐到的清蒸龍筋似的,怎不讓喜歡吃軟不吃硬的牙尖,十分留戀。真是天下最美妙的感覺呀!

有人說咬金子過於粗暴,我不這麼看。讓自己體驗天下最美妙的感覺,怎麼能叫粗暴呢?金子沒有神經,不知道疼,喜歡的人儘可以放開了咬。咬,才是人對自己喜歡的東西,最掏心窩子的表達麼。假如金子吃進肚子裡不死人的話,我差不多咬著咬著都能給嚥下去。

糟糕的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捉。我不僅伸了手,還在伸手前動用了胳膊肘子,這法律哪好意思放過如此藐視法律的人呢。法槌一落,梆,一頭把我投進深牢大獄,一頭把被我咬得遍體鱗傷的金子,重以文物之名放回展櫃裡。這回每一件的說明上,除了年代和出土時間,還多了段驚心動魄、失而復得的經歷。好嘛,高貴與犯罪,同時出現在大眾的視野中。可我呢?金子沒了,人在獄中,眼裡飄蕩的都是絕望,在鐵門鐵窗鐵鎖鏈的逼視下,懷想著佈滿我牙印的金子,悲涼地走向奄奄一息。我失去了金子,就失去了生命。別看我還有口氣,也不過是一具待爛的行屍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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