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月問:“方伯母,如果在這些個村子附近再辦個武館,您覺得怎麼樣?”
“那當然好了,我和他們說看能不能把孩子送筆筒山?大家都有些嫌離家太遠,問題是有地方嗎?”蘇迎春贊成。
“地方我倒是想到了一個,但現在還只是我單方面的想法。”秦月言道。
“如果能辦成,這可是造福一方的事。”蘇迎春在給秦月加油打氣。
送走了蘇迎春,晚上回老宅時,秦月順路去了趟軍營。她想打聽一下欒成山的事辦得怎麼樣了?沒想到義父李如剛正因這事在鬧心。
“想當個好人,想走正道也這麼難嗎?”李如剛抱怨。
“怎麼了義父?“秦月問。
原來,欒成山走後,李如剛就開始為欒成山的事情奔走,到現在也沒有結果。
他找到知府說取消案底的事,知府說這案底怎麼能取消呢?李如剛問怎麼就不能把一個人的案底取消?知府說一個人一旦有了案底,記錄在案了是永遠也不能取消的,也就是說,這案底要跟這個人一輩子的。
把一個人的案底取消,是貪贓枉法的行為。
“難道一個人犯過錯,幹過壞事,就一定要一棍子打死嗎?就不能給出路讓其改惡從善了嗎?”李如剛不解地問。
知府說:李如剛這裡說的不是一回事?是對有案底的人是追究還是不追究的問題,而不是撤不撤消案底的問題。
李如剛問一個人有了案底,什麼情況下可以不追究?
知府說一般說來在三種情況下,一種情況是這個有案底的人死了,人死了當然是不追究了;第二種情況是得到了特赦;第三種情況是已經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李如剛一想,就這欒成山的情況如果想不受追究,只能爭取特赦了。
於是就問知府:“什麼情況下可以特赦?”
知府說:“什麼情況下特赦對我們說來都沒有用,因為我們沒有特赦權。”
李如剛向知府介紹了欒成山的全部情況,包括:受冤入獄,越獄後無路可走被逼當了土匪;當了土匪也沒犯下大的罪惡;和那一天差一點同歸於盡和欒成山決心改惡從善;以及自己對欒成山做出的承諾。
知府說他對欒成山也很同情,但同情歸同情,但愛莫能助也無能為力。
李如剛說:看來只能走這條路了,對外宣稱,黒熊這夥土匪已經被徹底剿滅了。
知府說可不敢這麼做?李如剛問為什麼?知府說皇帝剛剛頒發聖旨,嚴禁弄虛作假,虛報戰績,一經查實,必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