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監督大權交給他們。”張超道,“兩院對於內閣對於百官,都有監督彈劾權,另外,五品以上官員任命,內閣任命,需要取得上院的同意。五品以下吏部任命的官員,則要得到下院的同意。三品以上高階官員的任命,由監國太子決定,但也需要諮詢上院意見。”
馬周想了想,“我感覺監督彈劾權可以有,但官員任命權需要得到議院同意不妥,可以改為需要事先諮詢議會,侯任官員,得經過他們問詢。如果發現侯任人有不適合之處,議會可以提出。”
官吏任命權,可是相當重要的一項大權。過去,五品以下官員任命權,是在吏部。而五品以上,三品以下,任命權在宰相們手裡。至於三品以上高官任命權,則在皇帝手裡。
現在張超想讓議會擁有人事的最終同意權,馬周怎麼可能答應。
張超笑笑。
“也好,那就改為事先諮詢,議會兩院有權對侯任官員問詢或稽核其檔案資料。對發現的問題,可以提交朝廷。”
“議會應當擁有財政監督權,內閣對下一年財政開支提前做出預算案,然後交給議會稽核。預算案應當交給下院稽核,而上院擁有修改權。如果兩院不能對內閣財政預算案透過,那麼內閣就得重擬。”
“非經議會同意,朝廷不同增加稅賦。”
李超又提出了議會的兩項大權,一是以後朝廷若要再增加什麼稅種、稅額,或者修改稅法,都得先經過議會透過。議會通不過,那麼就不能新增或者修改。
第二項大權,議會擁有對朝廷財政預算案的審批權。
內閣做出財政預算案,必須經議會同意。內閣把預算案提交給民議院,由民議院稽核,但上院有權對民議院透過的預案提出修改,做最後把關。
馬周越聽越驚訝。
“文遠,這議會的權柄可是越來越大,甚至不弱於內閣啊。我聽著,怎麼按你說的這議會,就類似於原來的中書門下,這內閣,倒反而像是過去的尚書省了啊。”
張超笑道,“分權制衡,本就是必然。不過如今這議會,卻又不同於過去三省內的分權。議會是代表著各階層的人,一個重要的限制,朝廷現任官員,不得在議會兩院中擔任職務。”
“你也不在上院擔任議員?”原來可不是這樣啊。
“嗯,改一下,貴族們擁有終身上院議員的資格,但如果貴族擔任了朝廷官職在身,則暫時取消議員資格,待他不再擔任官職或者致仕之後,再自動獲得上院議員資格。”
我有些聽明白了,“議會就是在野的,內閣是代表朝廷,是在朝的。在野的監督在朝的,有些意思。”
“可這還是非常大膽啊。”馬周直言道。
“有監督有制衡,這才平穩,才不容易亂。比如這預算案,朝廷花的錢也是民脂民膏,怎麼花,花哪去,當然也應當接受問詢稽核的。再比如,稅賦關係天下百姓,加不加稅,調不調整,當然也不能亂來。”
本來議會還有個重要的職責,就是立法權。
後世國家,都是以法治國,按照一個個法案,去執行。而現在,當然不太可能,李超也就不想太驚人。
“文遠,你的想法是很好的,但有些太急進了。不如這個稅賦設立、調整前,改由須諮詢議會,並接受他們的質詢,議會可以對其中不足之處提出建議如何?那個財政預算案,也改成這樣,先諮詢議會意見,最後方案經他們問詢?”
“如果這樣改,你能支援我嗎?”張超問馬周。
“如果改成這樣,我肯定會全力支援!”
“既然如此,那就先改成這樣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