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現在,朝廷已經把吏員正式納入了公務員的體系,他們有了薪水。其薪水,由地方官府支付。地方官員俸祿,由朝廷財政直接發給。
如今朝廷徵稅,地方稅收不再全部押解入京,再由中央調拔地方,而是實行三分之一留州,三分之一繳道,三分之一上供中央的新制度。這個制度保證的是地方上也有財權,保證地方上能供養官吏,保證地方上不再攤派加收各種費用,減輕百姓負擔。
當然,有些稅種,則是完全上繳朝廷的,比如關稅、各種專賣稅。地方上能分到的稅,主要還是兩稅的地稅和戶稅,以及一些工商稅收。
這一套其實有模仿後世國稅地稅分家之意,也正是李超最先提出來的。
“朝廷下一步就是徹底不再徵收實物稅了。”
李超說道,現在朝廷是夏稅徵錢,秋稅徵物。但徵收實物還是比較麻煩的,一來耗費的人力大,二來容易出現擾民以及貪腐的問題。
“朝廷不徵實物,那如何保證糟糧呢?”
大唐吃官家飯的人還是很多的,這部分人朝廷是要發口糧的,包括官、吏、軍隊士兵以及宮廷人員等,數量還很龐大,哪怕大唐的府兵不需要朝廷發糧餉,但現在禁軍常備軍已經達到了八萬人馬。
光這八萬常備軍就不少了,何況邊疆上現在也常駐軍隊,是由府兵和禁軍輪流戍守,這些守邊計程車兵也是得由朝廷提供糧餉的。而一旦打仗,需要的糧食更多。
甚至官吏們除了發糧,還得髮絲綢布匹綿等實物。
過去,這些都是朝廷從地方徵收的實物中拿出來的。現在李超說朝廷以後要全面取消徵收實物,那這些怎麼來。
“市場經濟嘛。”李超笑道,“朝廷徵稅納錢,收了錢就可以直接採購。需要什麼就買什麼,需要糧食就採購糧食,向糧商們發出通知,讓他們來競標。開價最低的商人得標,再由他們自己把糧食運到朝廷指定地點,這不挺好嗎?”
“可,可糧食是非常重要的東西。”太子想反駁,又找不到什麼好理由。
李超笑著道,“糧食確實是國家的戰略物資,因此我們要加強監管,比如制訂好糧食保護價格,不讓糧商們聯手打壓糧價,傷害農民。同時,朝廷也可以制訂一個最高價,防止糧商哄抬物價,以傷害城鎮中購買的百姓。”
“當然,糧食這麼重要的物資,朝廷的常平倉也應當發揮更大的作用,每年以平價購入糧食儲備起來。朝廷應當在全國各地,特別是一些交通要地,設立大型糧食倉庫,以儲備糧食,並制訂一整套儲備糧戰爭、災荒之時的調拔、發放流程,這樣,各地平時儲存糧食,一旦戰爭或災荒出現,地方倉庫不須要再層層上報稽核,就能直接照預定流程調拔、發放糧食。”
隋末之時,朝廷各地的糧倉裡儲存了許多糧食,可卻就是不放糧,結果饑民四起,甚至有些倉庫的糧食到了大唐貞觀之時都還有陳糧。
這就是糧食制度的不合理。
隋朝每年徵糧,徵收的糧食一部份運往京城,剩下的也都集中在了運河兩岸的幾座大型糧倉中。這種做法,並不算好。
朝廷手裡確實有糧了,可地方上卻空虛,百姓手裡沒糧,地方州縣也沒糧,百姓的義倉也根本沒多久糧。結果就是一旦發現災害,地方糧食不足,而那些大倉又得層層上報朝廷,最終錯過最佳救災時機。
李超希望朝廷能夠有一套全新的糧食徵收和儲備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