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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主人公簡短和必要的介紹 (1 / 2)

金鈴,女,剛過11週歲生日,在本市新華街小學讀六年級。身高1.55米,體重50公斤,標準的重量級選手。因為胖,臉、鼻子、嘴巴都是圓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歡,一喜歡就忍不住要在她臉上揪一把。金鈴從小長到大,臉蛋上被人揪過上千回,用她的話說,都快被揪出老繭來了。

金鈴最大的特點是跟誰都能夠“自來熟”,男女老幼尊卑貴賤,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話、聊得上共同的話題,時不時還把對方逗得哈哈大笑。從她的學校到家,一路上要經過四個小雜貨店、三個小吃攤、一個美髮廳、一個修腳踏車攤,還有一個新開張的禮品店。這些店裡的老闆和夥計,都是金鈴的忘年交。

放了學,書包背在肩上,她晃晃悠悠地走過來,伸頭向雜貨店的櫃檯裡仔細看,有沒有新到什麼好吃好玩的東西?包裝袋裡夾著塑膠恐龍的粟米脆啦,編十字架的空心玻璃繩啦,最熱門的動畫片人物玩具啦。無論店主多麼漫不經心地把這些東西放在多麼不起眼的旮旯裡,金鈴總能一眼將它們尋找出來,掏錢買上一個,或者僅僅讓老闆拿出來給她摸一摸再放回去。

然後她去小吃攤找她的老朋友——一隻渾身髒兮兮的虎皮花紋的小黃貓。她熟門熟路地穿堂入室,一直鑽進店老闆的臥室裡,從人家的床上把小黃貓抱出來,摟在臂彎裡親熱一陣子,拍拍它的腦袋放它走路。不認識金鈴的人,準會把她當這家小吃攤的孩子。

再然後,她從美髮店門口揚長而過——她對美容美髮這一類的事情不感興趣——徑直走到修腳踏車攤前,蹲下來看修車的老爺爺如何操作,有一句沒一句地說些閒話。這時候她忽然一抬頭,媽媽已經在不遠處的陽臺上揚眉毛瞪眼睛地對她作威脅狀了。她趕忙站起來,跟老爺爺說了再見,稍稍加快腳步上樓回家。

就這樣,從學校到家不足200米的路程,她至少走半個鐘頭的時間。

有一次,她在路邊碰到一對推車的青年男女,不知怎麼就跟他們搭上了話。那兩個人一高興,居然請她坐到腳踏車的後座上,推送到樓梯口。

回家她跟媽媽說這事,媽媽嚇得臉都白了,連聲喊:“真是不得了!如果碰上兩個人販子怎麼辦?”

金鈴嘴一撇說:“我有那麼幼稚嗎?人家劫持我,我不會喊救命?”

媽媽反駁她:“如果你是說著笑著不知不覺被他們拐走的呢?如果他們用麻醉劑迷惑了你呢?”

金鈴嘟囔說:“我這麼胖,哪家會要我?不怕我吃窮了他?”

不管怎麼樣,媽媽還是對金鈴進行了一番不準跟陌生人接觸的教育,比如不能吃陌生人的東西——那裡面很可能有安眠藥;看見對方拿出小瓶子之類的東西要趕緊躲開——噴霧式的迷魂藥就是裝在這類容器裡的;千萬不能接受邀請跨進計程車——綁架事件總是發生在計程車上。

金鈴聽得捂起了耳朵:“好了好了,我已經不是二年級的小孩子了!”

關於金鈴的學習成績,情況是這樣的:

語文還可以,尤其在回答一些難度較高、需要課外閱讀知識作補充的題目上,她總是能出奇制勝。

作文比較難說,碰到對胃口的題目,她興致勃發激情噴湧時,能寫得酣暢淋漓妙語連珠,令老師擊掌讚歎。

遺憾之處在於這樣的時候不是太多。老師把大部分的題目出得蒼白拘謹,諸如《我的老師》、《我的同桌》、《記一次遊園活動》、《參觀×××有感》等等。這些題目都是要寫眼前發生的事,不能瞎編,萬一編得太精彩了,老師在班裡當範文一讀,不就要露餡了嗎?金鈴膽小,不敢做這樣偷天換日的事,因此大部分的作文也就是拿個80來分。

最要命的是金鈴粗心,錯別字多得離奇,“既”寫成了“即”啦,“再”和“在”不分啦,“看”和“著”總是忘記寫最後一橫啦。其實她也不是不會,只是寫的時候一不小心就隨手用了另一個字,結果吃一個大大的叉。一篇作文,即使寫得不錯,被一二十個錯別字一扣,分數也就可想而知了。

大致說起來,語文成績在85分左右徘徊,高也高不過90,低也低不過80。

數學就不那麼妙了。數學功課是金鈴最不喜歡做的,尤其是四則混合運算,裡面夾著小數和分數的,她一看就頭疼,稀裡糊塗算下來,10題起碼錯6題。她從小到大,媽媽一直為她的數學擔心,晚上的時間大半都花在輔導她做數學作業上了,可就是不見數學成績上去。

老師當然也為她著急。老師說:“小升初考試,最能拿分的就是數學。數學很要緊。”

媽媽也說:“不光小升初,將來中考、高考,哪一回少得了數學?你數學不好那就要命了。”

金鈴偏偏就是數學不好。

金鈴媽媽掐著指頭算來算去,死活不明白這孩子從哪兒繼承了數學不好的基因:丈夫學的是工科,數學當然沒話說;自己雖是學文科的,可中學數學一直出類拔萃,考大學就因為數學比別人好,總分才得了高分;孃家人中,弟弟妹妹都是工科畢業;婆家人裡,四個倒有三個當著會計師……簡直找不出一點點可抱怨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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