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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吾即大道 (3 / 3)

“……臣聞:人君一天也,天有覆育之恩,而不能自理天下,故所寄其責者,付之人君。君有統理之權,而實有所承受。故所經其事者,法之吳天。用是所居之位,則曰天位;所司之職,則曰天職;所治之民,則曰天民;所都之邑,則曰天邑。故興理致治,要必求端於天。今夫天,幽深玄遠,穆然不可測也;渺茫輕清,聵然莫可窺也。而四時五行,各效其官;山嶽河海,共宣其職。人人沾浩蕩普濟之澤,在在蒙含弘廣大之休……”

董仲舒的策論,先是把天子牧民吹捧一番,王娡看得不由笑起來。

“……視親戚貴屬在諸侯遠正最甚者,忍而誅之;視近臣在國中處旁仄及貴而不正者,忍而誅之……”

意思就是外有不法的諸侯王,內有不安分的臣子,必須將其誅殺!

“果然是皇權可解釋天意!”劉小豬捧著董仲舒的策論,喜笑顏開,“朝議時,孩兒與眾臣商討出兵百越之議!”

“會稽郡、豫章郡、長沙國,各整兵力待命!等嚴助從越地傳回情報,伺機而動!”

“哀家欲除周亞夫,讓人監視條侯府。”王娡淡掃蛾眉,“此人如不能為我所用,必不能留。”

“徹兒,此番徵辟賢良,諸人策論,擇優拿與哀家看看。這董仲舒生員廣佈,追隨者眾,緯讖之說易蠱惑人心、攪動朝堂,不能留在京城。派至諸侯國為相吧!”

“母后之意,讓他去哪個諸侯國?”

“江都國。王劉非,你的五皇兄。”

“五皇兄驕橫淫逸,國相勸誡,卻被他栽贓貪墨,一殺了之……”

“江都國相位不正是空缺嗎?讓董仲舒去給他好好上課,以德教化!看大儒能否用仁義道德,給這個狂徒套上枷鎖……”

用魔法打敗魔法!看是嘰嘰歪歪的腐儒,磨去江都王的驕橫;還是暴虐的江都王,以野蠻收拾掉滿口神讖的大儒。

*

在王娡看來,齊儒公孫弘的對策,比董仲舒要務實得多。他首先提出“治民八本”:

因能任官,則分職治;去無用之言,則事情得;不作無用之器,即賦斂省;不奪民時,不妨民力,則百姓富;有德者進,無德者退,則朝廷尊;有功者上,無功者下,則群臣逡;罰當罪,則奸邪止;賞當賢,則臣下勸:凡此八者,治民之本也。

然後拐到了刑名之術,落腳在“賞罰分明”上,也就是法家推崇的“法”:

故法不遠義,則民服而不離;和不遠禮,則民親而不暴。故法之所罰,義之所去也;和之所賞,禮之所取也。禮義者,民之所服也,而賞罰順之,則民不犯禁矣。

又提出“治本四要”,也就是“仁、義、禮、術”,落腳在法家推崇的“術”上:

致利除害,兼愛無私,謂之仁;明是非,立可否,謂之義;進退有度,尊卑有分,謂之禮;擅殺生之柄,通壅塞之塗,權輕重之數,論得失之道,使遠近情偽必見於上,謂之術。

凡此四者,治之本,道之用也,皆當設施,不可廢也。

得其要,則天下安樂,法設而不用;不得其術,則主蔽於上,官亂於下。

再加上君權天然具有的“勢”,用儒家的道理,來論證出“法、術、勢”的必要性和互相聯絡,相當於在法家外面套一層儒家的外殼,這不就是王娡最欣賞的“外儒內法”嗎?

本以為董仲舒名望高,精通儒學,把他抬上了桌面。原來務實,比精通更適用。

“公孫弘,此人家世師從?”王娡問左相竇嬰。

“回稟太后。公孫弘乃淄川國舉薦賢良……”

公孫弘的老師,是著名的《春秋》名儒,齊人胡毋生。胡毋生為董仲舒師兄,二人都是景帝劉啟時的儒學博士。

“如此,董仲舒倒是公孫弘師長了。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啊!”王娡讚賞點頭。

“太后,雖是董仲舒輩分高,可公孫弘卻年長董仲舒二十歲。他,已是花甲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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