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所謂,萬事以‘明證’為主。”
“就像這善惡論,並非朕想為諸學派定統,只是適逢其會,找到了明證,這才發自內心,願從陶卿所言。”
陶大臨便是在經筵上堅持性無善惡,後天所成。
朱翊鈞看向陶大臨,微微頷首。
陶大臨還在低頭請罪,頭埋得極低,一動不動。
這事情很複雜,至少是涉及到心學內部爭端,往大點說,還涉及到心學與理學的爭端。
再大一點,則是諸子百家源流之爭。
更大一點,則是皇帝要搶奪釋經權。
至少在馬自強看來,這經學裁判的位置,萬萬不能留給皇帝。
他悶悶道:“陛下,‘明證’也未必是‘明證’。”
刑科上,有偽證一說。
那麼究竟是明證,還是偽證,這還不是靠皇帝一張嘴?
說白了,不就是在搶奪釋經權?
朱翊鈞聽了這話,終於心中一笑,終於,馬自強總算是落入他的話語節奏中了。
他要爭的,自然不是什麼經學道統,也不是要爭做這個裁判,更別提其餘什麼亂七八的聖王一體,定統官學。
這些封建經學,可以作為資糧,但決不能作為地基。
他要另起爐灶!朱翊鈞要的事情,反而就是明面上的東西——明證。
古人是有很多宣稱的,往寬泛了說,有什麼天人感應,什麼神仙魔佛。
著眼於身邊,亦有什麼風水、運氣、占星。
有人宣稱雷霆是神仙發怒。
有人宣稱彩虹是天賜祥瑞。
有人宣稱疾病是某種邪祟。
那麼問題在於,這些是真的嗎?大部分會選擇相信。
這種沒有依據的相信,便稱之為迷信。
有史以來,就是這般過來的。
如今,他提出了所謂的“明證”,便是要掀起一場思潮——宣稱之事的因果關係,是需要證據的,也就是所謂的“明證”。
但,這還不夠。
因果關係可以是直接,也可以是間接的,明證也可以是清晰真實的,或者是虛偽模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