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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結婚應該計較嗎? (3 / 4)

喝完奶,力姐去洗手間用牙線清理牙,再用行動式沖牙器沖牙。她很會保養自己,不是容貌,是健康。因此她到了五十八,體態勻稱,肌肉結實,體檢指標樣樣合格。她把所有的精力和愛都給了自己,來人間這一趟一點虧都沒吃,所以連老伴兒養了私生子鬧離婚,她也心平氣和,沒被顛覆生活秩序。

都收拾完畢,大家坐下來閑聊,勸林志民,好歹把雪華勸回家吧,半年了,冷戰也差不多了吧。力姐諷刺林志民不是個男人,她收拾老包,是因為老包犯了致命錯誤,而雪華並沒有,她那樣賢惠,“扶哥魔”這個毛病,因為存款都在林志民手裡,餘生也不會再犯,所以林志民這個藉口實在過分。

力姐起身要走,說約好了發型師剪頭發。她這種非標準寸頭很難剪,一直有個固定的發型師。臨走時力姐說:“林志民,去把老婆請回來吧,別那麼小氣了。”

林志民終於動心了,他的確想上北京看看到底雪華是怎麼回事,到底女兒和未婚夫相處得怎麼樣,也快該準備婚禮了吧?最重要的是,到底妻子能不能回家。可他這一次領教妻子的厲害了,自己去,恐怕會談僵,於是想求大姐一起去,他知道林瑞玲向來和雪華親密。

黃昏他去找林瑞玲時,她正在小區樓下的小花園看著兩個孩子,腳底下幾袋剛買的菜。她把孩子從幼兒園接回來之後,他們都要在小區裡玩一陣。等他們玩夠了回家之後,她還要做飯,從早忙到晚,陀螺一樣轉,僅有的一點娛樂時間是週六下午。週六中午,兒女們都吃過飯了,把孩子帶走,她可以眯一覺,下午去跳個廣場舞。週日白天她要搞衛生,下午四五點鐘時兩個孩子就被送過來了,開始一週的迴圈。

兩人坐在涼亭,看著孩子們歡鬧。各家各戶的孩子們被祖輩從幼兒園接回來時,都會在這兒玩一會兒,這個點兒他們的父母還沒下班,小區仍顯得寂寥。幸好有孩子們咯咯笑的玩鬧聲,可以抵禦黃昏的太陽一點點往下沉時老人們心底那一片冰涼的空虛。孩子那麼快樂,這證明人間尚有活的價值。成年人看遍的事情,他們都要玩一遍,藉由孩子的眼睛,老人便覺得活著沒有那麼令人膩味。

林志民見大姐臉色發黑,比前一陣瘦不少,不由心疼。這陣子林瑞玲跳不動舞了,像是失去了興趣,或者失去了體力。據說人到七十,體力和健康會斷崖式下跌,也許大姐到這個節點了。他暗罵姐夫真是異想天開,大姐七十歲了,姐夫七十二,兩個古稀老人,怎麼可能看得了兩個學齡前兒童外加即將降生的兩個嬰兒?

林瑞玲視線追隨著兩個孩子的身影,提防他們摔倒或者跑丟。她微笑著,突然豎起大拇指和小指,沒頭沒腦道:“帶一個孩子,六年有期徒刑。”

林志民再一次勸大姐,二胎千萬不能再管了,讓他們各自解決吧。沒有金剛鑽,不攬瓷器活兒!這兩家真真夠了,沒商量好誰帶二胎,怎麼就敢懷孕呢?

林瑞玲說:“他們覺得已經商量好了,就是我帶。一胎都是我帶,二胎當然也是我帶。”她苦笑著,她的憤怒一向以哀愁表現出來,故即使已經覺得很不公平了,仍是平靜的,只是輕輕捶著胸口,叫那些怒不可遏不要激動。

林志民怒道:“你就不知道反抗嗎?”

林瑞玲道:“關鍵是你姐夫同意了。”

林志民:“盡扯淡。他能看孩子?姐,你不能太懦弱了,他們現在所有人都逼你,就是要把你擠到牆角,逃也逃不掉。”

林瑞玲喃喃道:“沒錯,他們現在就想把我擠到牆角,逼我說出帶誰的孩子。但是我帶誰的孩子,不都得把另一個得罪了麼?他們都拿孩子的姓說事兒,說二胎跟你姐夫姓,要是我不帶,就得跟人家姓了。可是志民,你說——”

她看著蹦蹦跳跳的外孫子和孫女,沉吟良久,道:“跟誰姓,反正都不跟我姓,為什麼全要我帶呢?”

林志民從未想過這個問題,一時沉默,有點心虛。其實他們所有人都是這樣的,把林瑞玲當兜底的那個人。就像他,當年和雪華做生意,只要忙不開,就會喊大姐來幫著帶林越,或者索性把女兒放大姐家幾天。現在,他解決不了和妻子的問題,還是來麻煩她。但他突然又靈機一動,如果大姐能離開幾天,甩開一切置之不理,也許是個破局之舉呢?叫這幫壓榨大姐的混蛋們——也包括姐夫——知道,她甩手不管了,你們自己解決各自的問題吧。如此,他就不是在麻煩大姐,反倒是在幫她呢。

他把這個想法和林瑞玲說了,林瑞玲聽著,沒說話。林志民又說,我姐夫不是吹牛說他能看孩子嗎?你就索性離開幾天,把兩娃讓給他看。他連這麼大的娃都看不好,還有臉說能看兩個嬰兒嗎?

林瑞玲繼續沉默,林志民又循循善誘,你今年七十了,如果帶二胎,三五年內是脫不了手的。再往下歲數大了,恐怕逛公園都困難了。就當上北京旅遊一趟,順便幫幫我,一舉兩得。你可從來沒去過北京呢。帶大一個孩子,六年有期徒刑。

這話打動了林瑞玲,她抬頭道:“我和你去。”

不知道林瑞玲是怎麼說服一貫大男子主義的老伴兒同意她陪林志民去北京勸雪華回來的,總之她拉著行李箱,穿上最好的衣服,像偷得了個假期一般,前所未有的容光煥發,和林志民登上了去北京的高鐵。

林志民姐弟突然到京,雪華大吃一驚。林越通知她時,她正在僱主家做飯。林越帶著許子軒以及林志民姐弟等在附近,晚上八點半,雪華來到他們說好的飯店。見到丈夫,雪華並沒有想象中的激動和委屈,她奇怪自己為什麼這麼平靜。大家見到雪華身後揹著的那個大家政包,心中各有各的滋味。林越又難過又高興;許子軒心虛,覺得母親把準丈母孃趕走,害她淪為家政,臉上訕訕的;林瑞玲則是說不上痛心還是敬佩。

林志民心情最為複雜。妻子瘦了,並且有點說不出的變化,不止是外形。她還是和善地微笑,也許是因為從事的是服務行業,加上培訓了幾天待人接物的禮儀,身形挺拔了,不再含胸駝背,看著有風韻了些,又年輕了些。眼神裡那點畏縮沒了,多了篤定和淡然,微霜的頭發按公司要求結成髻,穿了件黑色掐腰薄外套,很合體,並且透著職業,林志民突然覺得妻子很適合黑色。

夫妻先和許子軒談結婚的事,林越說出小房的房産權加名一事,林志民不贊成林越節外生枝。掏嫁妝,高高興興買了傢俱家電,安安心心結婚,哪裡不好?

林越說:“爸,女人必須住在房産證上有自己名字的房子裡,這是你教給我的呀。”

林志民一愣,沒想到她這麼直接,一時說不出話來,尷尬地沉默。許子軒也不知道該說什麼,雪華安靜地吃著菜,很顯然林越早就和她商量過並得到支援了。有什麼理由不支援呢?

林志民憋出一句話:“我覺得你不該對婚姻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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